官方公報上公佈的新停車規定

官方公報上公佈的新停車規定
官方公報上公佈的新停車規定

環境、城市化和氣候變化部對停車場條例的修訂已在官方公報上公佈。 根據新規定,停車場1000米規則的投影增加到1500米,步行距離增加到2000米,區域停車場的繳費期限從18個月延長到36個月。 在小於 250 平方米的地塊中建造建築物以代替風險建築物的 25% 價格以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安置規則可延長至 1 平方米,直至 2023 年 350 月 XNUMX 日。

環境、城市化和氣候變化部改變了停車場規定。 該部製定的規定已在今天發布的官方公報上公佈。

交通部在新規中修改了距離規則,將1000米規則,即對地塊外停車場的最大距離有效,投影距離為1500米,步行距離為2000米,用於技術原因。 因此,停車場的可能性增加了,這要歸功於更大區域的停車位。 易於應用

收取停車費後,3年內製作區域停車場的規定增加到5年。 市政當局得到了便利。

為方便支付,交通部將區域停車場剩餘 25% 的支付期限(不包括首期支付的 75%)從 18 個月延長至 36 個月。超過結算日期。

-城市改造中停車場的極大便利

規定對250平方米以下地塊內危險構築物改建建築物收取25%的區域停車費,在區域停車場建成前,可採用臨時道路停車方式解決。 1 年 2023 月 350 日前建成後可擴建至 XNUMX 平方米。 這樣,在改造過程中,小地塊的停車場建設將更加容易。

在商舖使用上,由40平方米改為每50平方米配置1個停車場。 在保護區,市政當局將有權將這一數量增加到 60 平方米,從而簡化保護區的許可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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