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工作津貼的申請期延長

短期工作津貼的申請期延長
短期工作津貼的申請期延長

家庭,勞工和社會服務部部長ZehraZümrütSelçuk表示,新申請的截止日期從1年2020月31日延長至2020年31月2021日,延至XNUMX年XNUMX月XNUMX日,至XNUMX年XNUMX月XNUMX日。

還包括在31月XNUMX日之前不適用的工作場所

Selçuk部長表示,也允許按照總統令在31月31日之前沒有申請的工作場所也可以申請,“如果我們的工作場所由于冠狀病毒而在31月2021日之前沒有申請短期工作津貼,那麼該工作場所將在1年2021月3日之前通過電子政務申請,在XNUMX年XNUMX月XNUMX日之後的XNUMX個月內。 “他們將能夠從短期工作津貼中受益。”

以前從補貼中受益的工作場所將能夠要求SSI招募更多工人

Selçuk部長還提到了以前從津貼中受益的工作場所的狀況。 聲明在31月XNUMX日之前因冠狀病毒而申請短期工作的工作場所,他們還可以為其額外工人申請短期工作津貼; Selçuk還提醒您,作為短期工作津貼支付的時間不會從工人的失業救濟金中扣除。

申請將通過電子政務提出

Selçuk部長宣布可以在31年2021月1日之前通過電子政務提出短期工作申請,他說,對於2021年1月2021日之後提出的申請,短期學習津貼的開始日期可以報告為XNUMX年XNUMX月XNUMX日或更晚。

Selçuk部長還表示,受COVID-19大流行過程影響的工作場所申請了短期工作,直到30年6月2020日,並且在我們的總統批准下,短暫工作時間延長了2個月,直到28年02月2021日。 根據這個; 據指出,該擴展名也可以用於在同一工作場所至31年12月2020日之前申請的範圍內增加的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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