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旅遊為目的出租建築物的臨時許可!

《旅遊房屋租賃管理條例修訂條例》已在今天的官方公報上公佈。

不到一個月前,該規定發生變化的原因是「無證建築」。

隨著今天的官方公報發布的規定中添加的臨時條款,未獲得市政府佔用許可證的住宅可以在 2024 年底之前出租用於旅遊目的。

因此,在臨時添加的條款中包含以下聲明:

「對於在法律生效之日以旅遊為目的進行租賃活動的獨立式住宅,如果申請時使用的地契不包含『住宅』一詞,則地契將與書面聲明該房地產上有住宅時要求的第五條要求的其他資訊和文件。對於此範圍內的申請,將頒發許可證,有效期至 5 年 3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