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鐵路部門的鐵路監管與土耳其總局未來作用

鐵路條例和鐵路行業的未來土耳其角色總局: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中,鐵路部門在收到更多的開發必要的決策和清除壟斷的開始自由化的有利方面的鐵路運輸系統,使來自透明,確保公平競爭。

因此,將確保更有效地利用鐵路領域的現有國家資源,並將閒置產能投入使用。 隨著壟斷的廢除和該部門的自由化,歐盟鐵路立法也將得到協調。
交通運輸,關於海洋事務和組織機構和負責實施條例的655法號令01交通部的職責,在鐵路部門與生效十一月2011和官員建立了鐵路監管總局自由化應用。
在這種情況下,鐵路監管總局的建立可被視為該部門自由化的第一個具體和法律步驟。

眾所周知,在Acquis 14談判章開口道:做根據需要運輸政策“土耳其鐵路的改革”題為“土耳其法律對鐵路運輸的自由化”01項目的範圍內,通過了議會在五月2013付諸實施。
在土耳其這部法律,國家的發展和振興,確定鐵路的獨立性和加強其在運輸作用的,自由的,競爭力和可持續歐盟及經濟和社會方面(EU)關於建立一個兼容鐵路部門與立法的要求得到滿足,公共部門和私營部門承擔鐵路管理和鐵路管理。
使鐵路基礎設施與私營部門的貨運和客運鐵路上,但是,這並不意味著鐵路行業,將提供與自由化準則的頒布和能夠達到的商業機會的自由競爭的私有化。
在這種情況下,鐵路監管事務總局將負責幾乎每個問題對鐵路部門的監管。
鐵路監管總局,私營部門,自由化進程將讓你迅速來到活動狀態,以鼓勵私營部門,並鼓勵採取經濟措施,有效的監管機制,運營商主導市場,以防止進入的應收賬款和自然壟斷的基礎設施的未來狀態措施的規定是歧視性的它會創建。
旅遊法律和結構安排(法規等)開展貨運和客運鐵路公司如何利用鐵路基礎設施將有法律依據進行選址。 任何公司,希望提供使用鐵路基建將會給其下員工的這些服務,培訓和認證,所有的問題,比如所使用的手段的投產將通過相關立法確定的條件服務。
鐵路監管總局在主要標題中的職責;
鐵路運輸,經濟和經濟依賴於社會的需求和技術的發展,串口,方便,安全,質量好,對環境的不良影響將監督至少在自由,公平和具有可持續的競爭環境的決策和這些活動的其他方式的公益風格的商業活動並互相提供互補服務,
鐵路基礎設施運營和鐵路運輸領域組織者為鐵路列車運營商,代理,經紀,火車站和車站運營商和服務ESAs的那些誰喜歡的活動,來確定財務能力和職業聲譽的情況下,賦予他們權力和監督權,
確定服務生產者和服務受益者在鐵路運輸領域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確定與鐵路運輸領域的公共服務義務有關的程序和原則,

鐵路基礎設施運營商和鐵路列車運營鐵路運輸領域的組織者,代理人,經紀人,站或加油站經營者,特別是機械師與那些具有類似的活動,以確定工人的這些工作條件的專業能力,向其提供相關的培訓或考試管理做或做,授權和監督他們,

確定有關所有車輛登記的程序和原則,並保存其記錄,登記並保存其記錄,
確定和控制使用鐵路基礎設施和牽引車輛的最低安全限值和條件,
提供或認證與鐵路基礎設施運營商和鐵路列車運營商有關的安全文件,
就鐵路基礎設施運營商和鐵路列車運營商之間就鐵路基礎設施的使用,分配,接入和收費產生的爭議的解決做出決定,
確定和控製鐵路運輸活動中使用的貨運站,客運站和類似結構的最低資格,

物流村,通過識別類似的特徵,以確定程序和原則為他們設置和允許建立的基礎設施,對問題的協調組織和監督執行權和監督權需要劃撥土地中心或位置,能力和規劃的基礎上,

確定鐵路列車運營商在類別,容量,所有權,年齡和類似條款以及有關其定期技術檢查的程序和原則方面使用的各種牽引和牽引車輛的最低資格,
確定並授權鐵路列車運營人使用的各類牽引車和牽引車的定期技術檢驗的最低資格,

為發展鐵路運輸,提供自由,公平,可持續的競爭環境; 在必要時確定鐵路基礎設施使用費和運輸活動的基本和最高工資,並監督其實施,

開展鐵路運輸服務所需的國際關係,達成協議和混合委託工作,
它被列為。

鐵路監管總局繼續非常迅速地制定與上述職責相關的法規。

“土耳其法律對鐵路運輸的自由化”鋪路我國鐵路部門的方式,我們相信麵粉水平的未來值得讓鐵路運輸。

資料來源:NükhetIşıkoğ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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