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DD運輸公司 由促進和標題變更條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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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共和國國家鐵路運輸股份公司總局員工晉升和所有權變更條例,23年2018月30604日,已在第XNUMX號官方公報上發布。

土耳其共和國的運輸股份公司的國家鐵路:

在章程職稱晉升人事變動土耳其國家鐵路運輸總公司總局和

第一章

目的,範圍,基礎和定義

目的

第1條 - (1)本規,職業,擇優原則的目的曾經服務於框架,人事規劃共和國土耳其國家鐵路運輸股份公司總司總部和辦事處推廣省委組織部工作人員的基礎上,確定了權屬變更的程序和原則。

範圍

第2條 - (1) 本條例適用於土耳其共和國國家鐵路運輸公司總局中央和省級組織中擔任公務員職位和合同職位、被任命為經理或較低職位的人員,以及至少在中等教育水平上通過職業或技術教育獲得的職稱。它涵蓋了因職稱變更而將被任命到相關職位的人員。

支持

第3條 - 本法規,1 / 14 / 7對公務員法1965日,國會657號公有製企業工作人員條例和法律399號法令233通過法令有關廢除若干規定/ 15 / 3日的(1999)部長99 / 12647解僱的第高程放入效果理事會事業單位和基於原則的監管的一般規定標題更改已編制。

定義

第4條 - (1)在本規則中;

a)子任務:層級排名中較低層次的任務,

b)同等級別的職責:對於同一組或組內的分組,職責,權力和責任,

c)單位:TCDD Transportation Inc. 總局的技術和行政部門,在中央和省級組織內收集和執行某些服務,

ç)單位主管:單位的最高級經理,

d)總經理:TCDDTaşımacılıkA.Ş。 總經理,

e)總公司:TCDDTaşımacılıkA.Ş。 總局,

f)辦公室上升:通過相同或其他服務組進行的分配,

g)考試考試:書面和口頭考試,用於根據本法規的規定確定畢業生的任命,

i)服務組:具有類似任務和類似任務的組,

1H)服務時間:在657段(B搶手帳戶的使用壽命工作人員和所有倉位,沒有薪水,除了授權的時候,軍事,包括軍用時間,68編號公務員法推廣的考試)將在一段時間內計算,

ı)中央組織:TCDDTaşımacılıkA.Ş。 總局總部的單位,

i)省級組織:TCDDTaşımacılıkA.Ş。 總局外總部以外的單位,

j)公司:TCDD Transportation Inc. 總局,

k)對職銜變更的審查:書面和口頭考試將分配到與職業或技術教育至少達到中等教育水平的職稱相關的職位,

l)監督:層級職級內更高層次的職責,

它是指。

第二部分

促銷和標題變更的基礎

任務組受晉升和職銜變更的影響

第5條 - (1)本規則範圍內的職責增加的職位和職位如下:

a)管理服務小組;

1)分公司經理,董事,

2)保護和安全副主任,副主任,

3)Amir,

4)保護和安全負責人,首席,保護和安全負責人,

b)研究和規劃服務小組;

1)顧問,首席,民防專家,

2)專家,

c)技術服務小組;

1)總工程師,

2)技術負責人,

3)校長,

4)首席技師,總工程師,

5)機械師,YHT機械師,揭幕者,技術員,技師,貨車技師,

ç)行政服務小組;

1)控制器,控制器,

2)PC業務,保護和安全員,文員,倉庫管理員,物流業務員,辦公室文員,計時員,repartit是,秘書,司機,列車構成了官,數據準備和控制操作員,收銀員,售票員,晚餐和床服務人員,şeftr的,

d)數據處理組;

1)分析儀,

2)程序員助理,

e)輔助服務小組;

1)廚師,經銷商,保留員,消防員。

(2)人員和位置的變化受到標題:統計員,工程師,建築師,工程師,翻譯,教師,開發者,程序員,心理學家,技師,技師,技師車皮。

在沒有受到晉升考試的情況下,在任命中可以做出的條件

第6條 - (1)對內部審計師和法律顧問工作人員的任命不受晉升考試的約束。 但是,在這些標題的任命中,如果它們至少具有657號公務員法第68條(B)項規定的使用壽命,則應尋求下列條件:

a)為內部審計人員分配;

1)每年畢業於該學院或至少4,

2)在總局工作至少兩年公務員或合同身份的事實官員,

3)為了滿足當年國家經濟企業和子公司的一般投資和融資計劃的要求,

b)為了分配給法律顧問工作人員;

1)律師(顧問律師)已經擔任職務或至少七年,

需要。

要搜索促銷考試結果的一般條件

第7條 - (1)如果要分配空缺或職位​​,則以空缺職位的形式進行任命;

a)根據657公務員法第68條(B)要求獲得條件,

b)在公司內工作至少六個月,

c)要在書面和口頭考試中取得成功,

搜索條件。

要搜索促銷考試結果的特殊條件

第8條 - (1)對於與中心沒有直接關係的任命,應當要求以下條件,並且應當受到考試的增加:

a)被任命為分公司經理,經理(行政)職位;

1)要成為該學院的畢業生或至少四年的大學。

2)主管,控制員,副主任,任何專家職稱至少兩年,或

3)在任何主要職位上工作至少四年,

b)被任命為(後勤)職位;

1)要成為該學院的畢業生或至少四年的大學。

2)主管,控制器,總工程師,助理經理,至少一年或

3)在工程師,工程師,負責人的任何主要職位上工作至少三年

c)被任命為主任(旅客服務)的職位;

1)要成為該學院的畢業生或至少四年的大學。

2)主管,控制器,總工程師,助理經理,至少一年或

3)在總工程師的任何頭銜中工作至少三年,

4)至少擔任廚師,總冠軍,

ç)被任命為分公司經理,經理(技術)職位;

1)工程學院或四年制大學,機械,冶金,電力,電子,電子電氣,能源系統,工業,機電一體化,鐵路系統,鐵路車輛,計算機系,

2)總控制器,控制器,總工程師,助理經理(技術),專家(技術),至少兩年或

3)曾在工程師,建築師,程序員,分析師,化學家,統計學家,技術總監等任職期間任職至少四年,

d)被任命為主任(機車維修車間經理);

1)從機械,冶金,電力,電子,電子電氣,能源系統,工業,機電一體化,鐵路系統,工程學院的鐵路車輛或四年制大學等部門畢業,

2)至少兩年任命總控制器,控制器,總工程師,助理經理(技術),主任(技術),專家(技術);

3)至少八年的工程師職稱,至少擔任過十年的技術員職稱,

4)Cer技術人員

e)被任命為經理(倉庫經理);

1)畢業於工程,冶金,電氣,電子,電子電氣,能源系統,工業,機電一體化,工程學院鐵路系統或四年制大學等部門,

2)至少一年或任何總控制器,控制器,總工程師,助理經理(技術),主任(技術),專家(技術)的頭銜;

3)至少擔任工程師職稱四年,至少擔任技術員職稱六年,

4)Cer中級技術培訓完成課程或Cer技術人員

f)被任命為主任(貨車維修車間經理);

1)從機械,冶金,電力,電子,電子電氣,能源系統,工業,機電一體化,鐵路系統,工程學院的鐵路車輛或四年制高中等部門畢業,

2)至少一年或任何總控制器,控制器,總工程師,助理經理(技術),主任(技術),專家(技術)的頭銜;

3)至少擔任工程師職稱四年,至少擔任技術員職稱六年,

4)Cer中級技術培訓完成課程或Cer技術人員

g)為了分配給民防工作人員;

1)要接受四年制高等教育,

2)助理經理,專家,主管,

ğ)被任命為副主任(行政);

1)要成為該學院的畢業生或至少四年的大學。

2)至少一年或更長時間,

3)至少任職兩年,擔任主任,副主任,翻譯,教師,

h)被任命為助理主任(技術);

1)要成為該學院的畢業生或至少四年的大學。

2)在工程師,統計學家,化學家,建築師,程序員,專家(技術),教師,主任(技術)的任何職稱中工作至少兩年,

3)在技術員職位上任職至少四年,

i)被任命為副主任(貨車維修車間副經理);

1)畢業於工程,機械,冶金,電氣,電子,電子電氣,工業,機電一體化,汽車和電機,工程學院的鐵路系統部門或

2)工程師,至少兩年任何主要(技術)職稱,或

3)在技術員職位上任職至少四年,

i)被任命為總工程師;

1)至少擔任工程師職稱六年,

j)分配給控制器(車輛維護控制器)的位置;

1)兩年或三年的技術大學畢業生至少有11年的服務,

2)為四年制高科技學生提供至少九年的服務,

3)Cer中級技術培訓完成課程或Cer技術人員

k)分配給控制器(物流控制器)的位置;

1)要成為該學院的畢業生或至少四年的大學。

2)至少在物流和頭巾領域擔任過三年職務,

l)分配給控制器(乘客控制器)位置;

1)要成為該學院的畢業生或至少四年的大學。

2)至少擔任過三年的客運服務和負責人,

m)分配給控制器(EYS控制器)位置;

1)兩年或三年的技術大學畢業生至少有11年的服務,

2)為四年制大學或教師畢業生提供至少九年的服務。

3)副主任,師副主任,專家,首席工程師,高級工程師,專業工程師,工程師,倉庫主管,技術主管,車皮服務首席,該站站長的後勤科長,派出所長,şeftr,總工程師,機械,技術人員,熟練技工技術人員,新的主任技師貨車,貨車的技術人員,修訂,repartit的頭,repartit是,調度員,其在任何一年工作了至少三個冠軍,

4)EYS人員準備課程或歐盟成功完成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培訓,符合安全指令2004 / 49 / EC或

5)要在EYS事故研究考試課程或報告培訓或準備事故和事故報告中取得成功,

n)被任命為主任(行政);

1)擁有至少兩年的大學學位,

2)兩年或三年的大學畢業生至少五年,至少五年的大學畢業或至少四年的大學畢業生。

3)曾擔任Repartitor的稱號,或

4)至少任職三年,包括高級職員,出納員,後勤人員,出納員。

o)被任命為技術主管(倉庫主管);

1)高中和相當於軌道車輛,學校,電力,電子技術,機械,鐵路技術,鐵路系統,機化,鐵路系統,電工電子技術,鐵路系統makinistlik,機電一體化,工作過至少七年發動機部門的畢業生或,

2)鐵路車輛,電力,電子技術,機械,鐵路技術,鐵路系統,機化,鐵路系統,電工電子技術,鐵路系統makinistlik,機電一體化的兩個或三年制大專,工作過至少五年的發動機部門的畢業生或者,

3)工程師至少兩年或

4)在總工程師,首席技師,技師,技師,機械師和實業家的任何職稱中任職四年。

5)Cer中級技術培訓完成課程或Cer技術人員

ö)被任命為技術主管(貨車服務主管);

1)在校長或旅行車技師的頭銜; 大學或教師畢業生至少三年,職業高中畢業生至少五年

2)至少在工程師職位上工作了兩年,

3)在技術員職位上任職至少四年,

p)被任命為火車(火車長)的職位;

1)為高中或同等學歷畢業生服務至少九年,為兩年或三年制大學畢業生至少服務七年,為四年制大學或教師畢業生服務至少五年,

2)在指揮的頭銜中工作至少五年,

r)被任命為保護和安全主管;

1)至少擔任保護和安保人員職務七年,

2)5188沒有。

s)被分配到校長職位;

1)機械師或工程師的頭銜; 對於高中和同等學歷至少十年的畢業生,大學或教師畢業生至少有八年的服務,

j)被分配到貨車主人的位置;

1)在反叛者或旅行車技師的稱號; 鐵路車輛,電力,電子技術,機械,鐵路技術,鐵路系統,機化,鐵路系統,電工電子技術,鐵路系統makinistlik,機電一體化,或至少八年高中畢業生的發動機艙,

2)兩三年的學院,鐵道車輛,電器,電子技術,機械鐵路技術,鐵路系統,機化,鐵路系統,電工電子技術,鐵路系統makinistlik,機電一體化,已經工作滿六年發動機部門的畢業生,

3)旅行車技師成功完成課程,

t)被分配到參謀長職位;

1)鐵路車輛,電力,電子技術,機械,鐵路技術,鐵路系統,機化,鐵路系統,電工電子技術,鐵路系統makinistlik,機電一體化,工作過發動機艙滿八年的高中畢業生或

2)兩三年的學院,鐵道車輛,電器,電子技術,機械鐵路技術,鐵路系統,機化,鐵路系統,電工電子技術,鐵路系統makinistlik,機電一體化,已經工作滿六年發動機部門的畢業生或者,

3)至少擔任技術員六年,

u)被任命為高級職員,指揮,司機,出納員;

1)至少是高中同等學校的畢業生,

ü)分配到分析儀位置;

1)從四年制IT系統部門畢業,

2)在程序員的頭銜中至少工作了兩年以上程序員或程序員的頭銜至少四年,

需要。

標題變更要調用的條件

第9條 - (1)除了標題更改考試外,還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a)被任命為建築師,工程師和統計師;

1)從大學相關部門畢業,

b)被分配到翻譯職位;

1)從大學相關部門畢業,

2)截至申請截止日期,過去五年的外語測試(A)級別評分。

c)被任命為教學人員;

1)要成為該學院的畢業生或至少四年的大學。

2)至少服務12年,

ç)被任命為營銷人員;

1)要成為該學院的畢業生或至少四年的大學。

d)被分配到程序員職位;

1)畢業於提供計算機編程教育的院系或學院,

e)被任命為心理學家;

1)從大學相關部門畢業,

f)被分配到機械職位;

1)兩年制學院,機械,汽車技術,鐵路技術,鐵路系統,機化,鐵路系統,電工電子技術,鐵路系統makinistlik的電子技術,機械技術部的程度,

需要。

第三部分

考試和職稱變更考試的基礎

公告和申請

第10條 - (1)將在促進考試或標題更改為組織的總部被打開,考慮到在省委組織部的工作人員形勢的需要,在當時取得機構認為合適的。

(2)通過預約或更改職稱分配的職位或職位應在筆試前至少30天公佈。 聲明資格的最後一天,其截止日期為員工的人員,有權攜帶的位置的參考或工作人員不同的條款在公告規定只能申請一組。

(3)申請人如果使用根據相關法律授予的許可,包括未包​​含在其月度跟踪中的許可,也可以申請。

(4)在公告中;

a)要分配的職位和職位的單位,職稱和數量,

b)申請中要求的條件,

c)申請的地點和地點,

ç)申請的開始和結束日期以及其他事項

發生了。

(5)其他機構的人員以及在提名或試用期內的人員不能申請。

(6)申請期限至少為五個工作日。 申請人是否具備必要條件由人力資源部審查,要求在該機構的官方網站上公佈。 有資格參加考試的考生將獲得入學考試。

筆試

第11條 - (1)與書面考試和職銜變更相關的標題是根據要分配的任務的性質確定的,並包含在公告中。 書面考試TCDDTaşımacılıkA.Ş。 可以製定計量,選擇和安置中心,教育部或高等教育機構總局。

(2)書面考試評估超過一百分。 那些在筆試中得分至少達到60分的人被認為是成功的。

口試

第12條 - (1)在筆試中獲得至少六十分的考生將被帶到口試,直到從獲得最高分的候選人開始的公佈候選人數的五倍。 所有與最後一名候選人相同分數的工作人員都將參加口試。

(2)相關人員,由考試委員會的每名成員組成;

a)關於考試科目的知識水平,

b)理解和總結主題,表達和推理能力的能力,

c)任務的資格,表達能力,態度和行為的適當性,

ç)自信,說服力和信譽,

d)一般文化和一般能力,

e)對科學和技術發展的開放性,

基於面部評估滿分。 工作人員的口頭評分取決於每個成員給出的分數的算術平均值。 那些在口語考試中得分至少達到70分的人在口試中被認為是成功的。

成功排名

第13條 - (1)成績分數根據書面和口語考試成績的算術平均值確定,並在機構的官方網站上公佈。

(2)如果成功分數相等,則分別為;

a)使用壽命更長的人,

b)完成高等教育的人,

c)對於具有高等教育畢業成績的人,

通過優先考慮,從最高分開始確定成功順序。

(3)儘管是值班成功的考試,宣布球隊和工作人員的最大任務無法完成,由於職位的考生人數實際人數最多的工作人員,如果需要,由總局指定為在成績的排名列表中選擇備份。

(4)如果總局優先考慮,則根據成功排名,根據相關人員的偏好進行任命。

通過預約或更改所有權進行分配

第14條 - (一)擬聘人員定額名單確定後,按擬聘人員在三個月內公佈的空缺或者職位數,按照定額成績予以聘任,從最高分。

(2)如果已選擇總局為要在考試公告中指定的職位和職位,則根據成功排名,根據相關人員的偏好進行分配。

(3)宣布職位或職位;

a)考試無效或考試被取消,因為他們沒有預約條件;

二)退休,死亡,從撤回或刪除公務員,另一個名為幹部或他們的理由活位置的任命或其他機構,空置或空的,而不是從成功排名隨後的檢查中最終確定之日起超過6個月內舉行,以同一題目幹部職位直至另行通知,根據本條13法規第三款如果功德通過儲備總局確定的順序進行預約。

(4)被任命為與那些誰參加以任何理由或未分配,直到六個月從那些誰放棄任何理由,約會儲備或分配權限內的下列考試另行通知在同一標題幹部或立場作出受本條例規定的程序和原則未能促進考試。

分配給職位變更的職位

第15條 - 受制於文章的第二段提到的名稱變更(1)5位置,誰都有ihraz在本節的人員這些頭銜任命根據成績在職稱考試中的原則和程序框架的變化進行的。

(2)標題更改是在書面考試,職責領域和作業性質上進行的。

(3)在本規則範圍內完成博士研究的人員可以被分配到受教育的職責而不參加職稱變更考試。

(4)那些在筆試中得分至少超過60分的人被認為是成功的。

(5)只有總局的工作人員才能申請職稱變更考試下的任務。

(6)在這次考試中; 與總局或教育地位無關的職責不需要在一段時間內提供服務的義務。

考試委員會

第16條 - (1)考試委員會是經總經理批准成立的。

(2)成立由五名成員組成的考試委員會,以執行與晉升或更改職銜有關的程序。 一位副主任的主持下,通過考試委員會被任命為總經理,由至少5人死亡,其中包括人力資源部主席分公司經理級別的其他成員。 如有需要,可以從公職人員中將成員或成員分配給委員會。 此外,五名替補成員由同一程序選出。 董事會與全體成員召開會議,決定以多數票通過,並且不投棄權票。 替代成員參加主要成員不在的會議。

(3)考試委員會成員誰組成的工作人員將參加考試,除研究生教育,學習和ihraz他們不能在一個較低的水平標題。

(4)考試板董事長及其配偶考試晉升到第二程度(包括本度)如果確定參與血液和山毛櫸親屬解僱的成員,該成員或成員從測試板件上取下並候補成員被指定來替換它們。

(5)理事會的秘書處服務由人力資源部執行。

考試委員會的職責

第17條 - (1)考試委員會的職責是:

a)進行書面考試或參加書面考試以改變職銜或進行口試,

b)確定書面考試的主題,準備或準備考試題目,

c) 公佈有權參加考試的考生和考試結果,

ç)檢查對考試結果的反對意見或檢查考試機構並做出決定,

d)執行與檢查有關的其他程序。

考試無效

第18條 - (1)這些誰在考試中,或那些誰把他們的身份標誌是從考場到考試試卷取出試卷複印件作弊會以書面形式和無效舉行。

(2)如果理解其他人參加考試而不是考生參加考試,則相關人員的考試將被視為無效。

(3)那些因任何原因未參加考試的人被視為失去了自己的權利。

披露審查結果和上訴

第19條 - (1)考試成績將在考試日期後的五個工作日內在總局的官方網站上公佈。 有關人士可在公告日期後五個工作日內反對審查結果。 反對意見由審查委員會審查或由審查機構審查。 審查結果應當自反對總局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有關各方。 對異議的決定是最終的。

(2)由於書面考試中的異議,審查委員會認為不准確的問題應被所有申請人取消和接受。

考試獲獎者的評估和任命

第20條 - (一)應聘的干部或者職務,包括休無薪休假的人員,未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履職的,其任職權終止。

(二)人員雖已通過晉升考試或者職稱變更考試,但向有權任用的機關提出申請,以任何理由書面表示不願任用的,喪失被任用的權利。

(3)在晉升和職稱變更考試中取得成績的考生中,被任命為所參加考試的職稱的人,除非開始任職,否則不能獲得該職稱的既定權利。

存放考試文件

第21條 - 顯示存儲在相關的個人文件考試成功的相關文件(1)檢查。 其他文件應保存在人力資源部門至少一年,直到下一次測試為止。

(2)案件的審查文件一直保留到司法程序最終確定之前。

第四章

雜項和最終條款

任務組之間的轉換

第22條 - (1)399號法令附件II號統治者位於標題述及的任務,都背著一個需要工作人員除了在切換到其它任務組atanıl的學習條件,並按照以下原則提出任務組之間的轉換:

a)在同一工作組內; 在人員及相關人員的請求將atanıl/位置通緝的教育和服務到位帶來了必要的證書,只要他們有文件,如駕駛執照免試分配可以到其他任務進行。

b)分組和上層組之間的過渡需要進行晉升考試。 然而,公共機構及更早版本中所涉及的與該任務的相同級別和監管要求的教育和服務,以滿足所需的證書子組的任務,這個任務的組織作出提起,隨病情駁回上升轉移到條件與文件,如駕駛執照作出任命而不進行檢查。

c)標題變更的職位與這些職稱之間的過渡之間的過渡需要進行職稱的標題變更審查。 但是,那些從本規則範圍內的工作人員完成博士研究的人員可以被分配與教育合同的職位相關的職位,而不進行職稱變更考試。

d)它位於條例和誰完成博士學業的人員下,尋求有總服務時間任務atanıl並履行本條例所要求的教育和服務需要的證書,條件專家有文件,如駕駛執照出貨,條件等任務,在專家的位置相同的水平和子任務可以在沒有檢查的情況下分配。

殘疾人考試

第23條 - (1)採取必要措施對符合要求條件且可以執行任務的殘疾人進行檢查。

既得權利

第24條 - (1)在本規則範圍內的標題中,以前在同一職銜中服務的人員不應被要求履行職責要求和考試期限。

沒有規定條款的情況

第25條 - (1)中有關促進在公共機構和組織應用標題原則的變化,而不是包含在總則的情況下本條例的規定。

特殊的學習

臨時條款1 - (1)18 / 4 /值班1999在同一天,誰畢業兩年的高等教育,除非他們有其他條件,6 Rd和7條的實施方面,應視為四年高等教育的畢業生。

第26條 - (1)本法規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執行

第27條 - (1)土耳其國家鐵路運輸公司的本條例共和國的規定 總經理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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