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ÜDEMSAŞ人事晉升和職銜變更規定修訂

tudemsas工作人員改變了職位變更的職位和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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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鐵路機械工業公司總部員工晉升和職稱變更條例發佈於23年2019月XNUMX日的官方公報上。

土耳其鐵路機行業JOINT STOCK公司總部人事變動調節職稱晉升和

第一章

目的,範圍,基礎和定義

目的

第1條 - (1)本條例的目的是: 內的功德和事業的原則,根據業務要求和規劃人員,土耳其鐵路機械實業有限公司高層解僱合約員工在總部服務的官員,並確定標題變更手續和原則的框架。

範圍

第2 - (1)本條例規定,誰被用作合約僱員崗位公務員職位的人員的土耳其鐵路機械實業有限公司總局,5是在第解僱蓋中提到的任務將被任命為通過促進和標題的變化貴族製作。

支持

第3條 - (1)本條例; 14 / 7 / 1965對公務員法657日,22 / 1 / 1990 399日號法令,15 / 3 / 1999 99日/ 12647部長理事會促進在該日當班生效公共機構和根據“標題變更原則總則”的規定編寫。

定義

第4條 - (1)在本規則中;

a)子任務:層級排名中較低層次的任務,

b)同等級別的職責:對於同一組或組內的分組,職責,權力和責任,

C)單位:土耳其在某些服務中選擇和/或應用技術和行政部門進行鐵路機械工業集團公司總部,

d)總部:土耳其鐵路機械實業有限公司總局,

d)總幹事:土耳其鐵路機械工業集團公司總幹事,

e)上任:與本法規5條款的第一項或第二項任務相同或更高的任務。

f)考試考試:為本法規第5條第1款的作業進行書面和口頭考試。

g)任務組:對相似或相同級別的標題進行分組,

ğ)服務期限:根據第657號公務員法第68條(B)項計算的期間,

h)工作日:國定假日,公眾假期和周末休息,

i)考試委員會:為執行本規則範圍內的書面和口頭考試相關程序而成立的委員會,

i)簽約人員:未定義為根據第399號法令第3條(c)定義的工人的人員,

j) 職稱變更考試:針對與至少在中等水平的職業或技術教育獲得的職稱相關的職責進行筆試和口試,

k)最高任務:層級排名中更高層次的職責,

它是指。

第二部分

促銷和標題變更的基礎

任務組

第5條 - (1)以下任務組如下:

a)管理服務組:

1)分公司經理。

2)副主任。

3)首席(行政),消防隊長。

b)法律服務組:

1)法律顧問。

c)國防服務組:

1)民防專家。

d)技術服務組:

1)總工程師。

2)技術主管。

d)行政服務組:

1)火車官員,軍官,軍官。

e)支持服務組:

1)消防員,廚師。

(2)本規則範圍內變更所有權的職位如下:

a)律師,工程師,程序員,技術員,技師,技師。

在沒有受到晉升考試的情況下,在任命中可以做出的條件

第6 - (1)在任命以下獎項段的旁邊下列條件的公務員法第657 68(B)必須尋求有款規定服務年限:

a)為內部審計人員分配;

1)要成為該學院的畢業生或至少四年的大學。

2)在總公司擔任事務官至少五年公務員或合同身份,

3),CIA(國際註冊內部審計師),CISA(國際註冊信息系統審計師),CCS(認證控制自我評估),CGAP(註冊政府審計專業),CFSA(註冊金融服務審計師)和CRMA(在風險管理保證認證)證書,從有一個,

4)適用於本年度,屬於公共企業和子公司的投資和融資計劃和執行包含在其他相關法律的情況下,

是必需的。

b)為了分配給法律顧問工作人員;

1)至少需要七年時間聘請律師。

通過考試搜索約會的一般條件

第7條 - (1)為了被分配到本規則範圍內增加的職位/職位;

a)在總部內至少提供一年服務,

b)要成功進行書面和口試,

(c)將服務期限納入第657號“公務員法”第68條第(B)款的規定,

搜索條件。

在辦公室尋找約會的特殊條件

第8條 - (1)辦公室預約的特殊條件如下:

a)分配給分公司經理(行政)人員;

1)要成為至少四年大學或大學的畢業生,

2)至少服務十年,

3)民防專家,首席專家或顧問頭銜之一或副主任/導體(行政)商標具有至少五年或工作人員,火車構成官員在一個部門官銜為至少十年工作過工作過,

搜索條件。

b)分配給分公司經理(技術)人員;

1)從至少四年制大學或學院的職業或技術部門畢業,

2)至少服務十年,

3)民防專家,在標題或總工程師或至少一年的商標廚師的技術領域的標題之一工作過首席專家顧問或工作了至少十年至少五年或工程師商標,

搜索條件。

c)為了分配給民防專家工作人員;

1)要成為至少四年大學或大學的畢業生,

2)至少服務十年,

3)擔任首席(行政)或技術主管至少五年

搜索條件。

ç)被任命為總工程師;

1)工程學院畢業,

2)至少八年的服務,

3)至少兩年擔任技術負責人或至少4年的工程師職稱,

搜索條件。

d)被任命為技術主管;

1)畢業於至少兩所大學的職業或技術部門之一,

2)兩年或三年制大學畢業生至少八年,為至少四年服務的人提供四年制高等教育,

3)其中一名技術人員,技術人員和工程師至少有一次2年服務,

搜索條件。

e)被任命為主要(行政)職位;

1)擁有至少兩年的大學學位,

2)兩年或三年制大學畢業生至少八年,為至少四年服務的人提供四年制高等教育,

3)在總局,公務員,培訓官員,部門官員至少有一年的服務。

搜索條件。

f)被任命為火災主任;

1)至少是高中或同等學歷畢業生,

2)至少在消防員頭銜中服役五年,

搜索條件。

g)被任命為軍官,消防員,火車組織官員;

1)至少需要高中或同等學歷的畢業生。

任命職位變更的職位的條件

第9條 - (1)對於可根據職銜變更考試指定的職位,職稱變更考試必須成功。

(2)標題更改要搜索的條件如下:

a)被任命為律師;

1)畢業於法學院,

2)要獲得合法許可,

搜索條件。

b)被分配到工程師的職位;

1)必須是工程學院的畢業生。

c)被分配到程序員的位置;

1)要求從高等教育學校的相關部門畢業,提供至少兩年的計算機教育。

ç)分配到技術員職位;

1)要求從高等教育學校的相關部門畢業,提供至少兩年的職業或技術教育。

d)被任命為技術員;

1)要求從職業或技術教育和培訓學校的相關部門畢業。

e)被分配到機械師職位;

1)至少兩年以上高中和職業技術學校或鐵路系統,鐵路車輛,鐵路建設,機械,發動機,電氣,電子,已經從汽車部門的一個畢業的院校,

2)火車工程師執照,

搜索條件。

第三部分

促進職稱和職稱變更考試的程序和原則

考試要求

第10條 - (1)通過晉升或更改職稱任命的人必須在書面和口頭考試中取得成功。

公告和申請

第11 - (1)參加考試的條件,其中的考試方法,考試開空置標題/位置,並任命到單位數,考試題目,考試日期,將由總統最後期限人事部公佈。

(2)截至申請日期的最後一天; 具有一個以上小隊和職位所需條件的工作人員只能申請公告中所述的不同職位和職位中的一個。

(3)該公告將在考試日期前至少三十天發送給各單位。

(4)上次申請日期與審查日期之間的期限不得少於十五天。 考試申請被提交給人員工作的單位,記錄申請是在該期間內進行的。 這些單位在截止日期後的五個工作日內向人事部門提交申請。 如果聲明公告,也可以以電子形式提出審查申請。

(5)對於那些使用根據相關法律授予許可的人,包括那些沒有月度跟踪的人,也可能。

(6)審查向人事辦公室提出的申請,並在總局的官方網站上公佈符合要求的人員。

(7)對公告名單的反對意見將在公告發布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人事部門提出。 反對意見在最後一次反對意見後五個工作日內完成,並在總局的官方網站上公佈。

(8)其他部門和機構,見習軍官和總部的工作人員對財政赤字問題首次簽訂6個月,他們的合同,仍然發現,工作人員在這個合同,辭退不能引用的增加或職稱考試的變化。

考試委員會

第12條 - (1)考試委員會由總經理Olur組成。

(2)考試委員會,由總經理或他任命的人,代表人或人事部門的代表率領由五名成員組成,其中包括與其他成員。

(3)可以通過相同的程序任命至少兩名替補成員加入考試委員會。 替代成員加入沒有主要成員的會議。

(4)考試成員構成的委員會; 工作人員將值班上升或職稱考試的變化,除了研究生學習,教育和ihraz頭銜,因為它們不是在較低的水平。

(5)的考試委員會的主席和使命促銷或職稱考試配偶,直到二度如果參與血液和親和力的親屬決定(包括本度)的變化的成員,該成員或成員從測試董事會成員刪除,新成員任命接替他們。

(6)考試委員會召集全體成員,並以多數票作出決定。 投票不能棄權。 在票數相等的情況下,多數票應被視為已經投票。 由於投票而作出的決定是絕對的,不同意該決定的成員必須說明他們的反票以及他們的理由。

(7)考試委員會的秘書處服務由人事部門執行。

考試委員會的職責和權力

第13條 - (1)考試委員會的職責和權力如下:

a)參加或通過考試,參加職稱變更考試。

b)確定書面考試方法和主題,準備或準備考試題目。

c)宣布考試結果。

d)根據受試者的體重確定筆試題數和得分值。

d)最終確定異議。

e)執行與考試相關的其他任務。

筆試

第14 - (1)筆試成績可通過總局,OSYM院長會議履行,也可以到教育部的一個或高等教育機構進行。

(2)書面考試科目由考試委員會根據公佈的職員/職位的資格確定,並在公告中說明。

(3)書面考試評估超過一百分。 那些在筆試中得分至少達到60分的人被認為是成功的。

口腔檢查和口腔檢查

第15條 - (1)口試在考試日期前至少十五天在總局官方網站上公佈。

(2)申報人員的職位或崗位的數量申報的考生或工作人員,在收到五次口試究竟會被分配了筆試開始得分最高的候選人。 所有與最後一名候選人相同分數的工作人員都將參加口試。

(3)相關人員,由考試委員會的每名成員組成;

a)關於考試科目的知識水平,

b)理解和總結主題,表達和推理能力的能力,

c)任務的資格,表達能力,態度和行為的適當性,

ç)自信,說服力和信譽,

d)一般文化和一般能力,

e)對科學和技術發展的開放性,

基於面部評估滿分。 工作人員的口頭評分取決於每個成員給出的分數的算術平均值。 那些在口語考試中得分至少達到70分的人被認為是成功的。

成功排名

第16條 - (1)成功分數應作為空缺職位分配的基礎,通過晉升或更改職稱來宣布。 成績分數根據書面和口語考試成績的算術平均值確定,並在總局的網站上公佈。

(2)分別由於得分而相等的情況;

a)使用壽命更長的人,

b)完成高等教育的人,

c)對於具有高等教育畢業成績的人,

通過優先考慮,從最高分開始確定成功順序。

(3)儘管他們在職務升遷或能成功職稱考試的變化,宣布幹部或工作人員的最大分配無法做到因,總局需要的人選了工作人員的實際人數,如果指定為成績排名列表備份位置的數量。

披露審查結果和上訴

第17 - (1)考試成績,總經理由考試之日起三十日內召開董事會考試將在網站上公佈,被視為已送交申請人在同一日期。 利害關係方可在公告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反對審查結果。 向人事部門書面申請的,應當由審查委員會根據自己的利益進行審查或者由審查機關審查。 審查結果應當在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有關方面。 對異議的決定是最終的。

(2)在書面考試中,由於上訴而被審查委員會認定為不准確的問題將被所有候選人取消並接受為正確。 但是,如果錯誤問題的數量超過問題總數的10%,則取消並重複檢查。

職稱變更考試

文章18 - 在文章標題如有更改位置第二款規定(1)5,這些職稱的職業或技術教育在誰擁有ihraz任命的結果至少中等水平; 該條例將在通過考試成績冠軍成功的改變而執行的原則和程序的框架內舉行。

(2)名稱變更的書面考試,總局將確定任務和分配關於任務的性質問題所做的局來執行,並參加本次考試的一般或不要求與無關的任務,教育狀況,以進行服務的一定長度。

(3)只有總部人員可以申請職稱變更考試下的任務。

(4)在本規則範圍內完成博士研究的人員可以被分配到受教育的職責而不參加職稱變更考試。

(5)如果學生的最低分數為60或低於筆試的總分的一半,則最低分數為60即被視為成功。

(6)考試變更考試並進行考試。

通過改變所有權或所有權變更而成功的人的分配

第十九條 (一)根據確定的成功排名中的成功分數,從最終確定的成功排名中得分最高的人開始任命有權任命的人員。

(2)如果有偏好,應根據成功排名,根據自己的喜好任命人員。

(3)宣布職位或職位;

a)考試無效或考試被取消,因為他們沒有預約條件;

二)退休,死亡,從撤回或刪除公務員,另一個名為幹部或位置或其他機構住任命剩餘空的原因,或從日期排出的那些成功的序列中的最後六個月內不超過同一標題公佈了後續檢查幹部或立場因此,根據功德通過儲備總局確定的順序進行預約的文章16情況。

對晉升或職稱考試以任何理由參加那些失敗或備份從定稿之日起成功的排名不超過半年,相同的標題為未分配,直到舉行或以下考試進一步變更通知(4)分配從那些誰放棄任何理由的權利,對於相同職位的任命,他們應遵守本規則中規定的所有程序和原則。

位於虛假陳述

第20 - (1)考試入境證件是通過考試的考生填寫申請表的基礎上使其無效明白作出虛假聲明,任務將作出。 已經任命的人的批准被取消。

保留測試文件

第21條 - (1)與考試或職銜變更有關的文件,與個人檔案中的考試有關的文件,其他文件; 如果他們不受任何訴訟,人事部會根據他們的利益維持一年。

(2)作為案件主體的文件應保存一年,並在案件結束後由人事部門保存一年。

第四章

雜項和最終條款

任務組之間的轉換

第22 - (1)和那些在監管399第二十集5號法令在以下基礎上執行任務的規定之間的過渡連接我的尺子坐落位置除了轉移到其他功能組以及工作:

a)在同一小組中; 如果相關工作人員和工作人​​員或分配職位的要求不經審查,其他職責可以分配給其他職位,只要他們具備所需的培訓,服務期限和其他條件。

B),其中已經看到4年高等教育除了專家和民防號法令399位於時間表的條款吞併那些誰擔任II職稱; 顧問,未經考試的考官的主要職位可以作出。

C)組間辦公室轉換和轉換到上部組中解僱的性質子組上升受到促進考試。 然而, 總部或其他公共機構和組織在ihraz標記冠軍這個頭銜給那些值班處於同一水平或子任務,教育和服務的長度提供給移動由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沒有受到在有關人員的要求,駁回推廣考試,所有的約會。

ç)對於標題變更的職位的分配以及這些職位之間的過渡,應根據相關職稱的職稱變更考試結果進行。

殘疾人考試

第23條 - (1)總局應採取必要措施,對具有必要條件和能夠執行任務的殘疾人進行檢查。

私有化所涵蓋的組織的任務

第24 - (1)24 / 11 / 1994 4046陳舊,按照該法第21作出的第一項任務編號的私有化做法並不適用於本條例的規定。

既得權利

第 25 條 – (1) 保留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先前獲得本條例範圍內的頭銜的人員的權利以及分配給這些幹部/職位的權利。

沒有規定條款的情況

第26 - (1)在沒有本條例規定的,適用公務員和一般規例原則上公共機構和機構代碼和名稱修訂的第657促進解僱。

教育水平

臨時文章1 - (1)18除了總工程師/ 4 / 1999上兩三年的高等教育畢業生誰是作為同一日期,除非他們有其他條件,在本條例8條的實施方面,應被視為四年高等教育的畢業生稅。

第27條 - (1)本法規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執行

第28 - (1)本條例的規定,由土耳其鐵路機械實業有限公司總經理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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