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狀病毒措施範圍內停車場法規的生效日期被推遲

停車場管理已被延遲
停車場管理已被延遲

在冠狀病毒措施範圍內,環境和城市化部製定的《停車場條例》的生效日期已推遲至 30 年 2020 月 XNUMX 日。

關於該部製定的《停車條例修訂條例》生效日期的修正案已在官方公報上公佈。

該規定的生效日期原為31年2020月30日,現改為2020年XNUMX月XNUMX日,以避免相關管理部門出現擁堵,並防止公民在執行建築許可程序時遇到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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