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刻:延長短期工作津貼的期限

短期工作津貼將延長至2021年XNUMX月
短期工作津貼將延長至2021年XNUMX月

今天在官方公報上發布的日期為 26.10.2020 年 3134 月 1 日、編號為 1 的總統決定的附加決定如下; 「短期工作津貼期限延長,第 25-(8) 條 在 1999 年 4447 月 23 日第 19 號失業保險法暫行第 30 條規定的原則框架內,以新型冠狀病毒(Covid-6)外部影響造成的周期性情況的範圍,申請短暫工作的單位的短時工作津貼期限至2020年2月29日(含該日),無僅限於該法附加第6 條範圍內的延長期限,並在2020 年2706月30 日第8 號總統令規定的原則框架內,並已延長兩個月,自2020 年 2915 月 XNUMX 日第 XNUMX 號總統令延長了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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