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白色家電,家具和珠寶的分期付款數量減少

電視,白色家電,家具和珠寶的分期付款數量減少了
電視,白色家電,家具和珠寶的分期付款數量減少了

修訂《零售貿易中適用的原則和規則的實施細則》在正式公報上發布後生效。

因此,重新安排了零售企業為消費者提供的分期付款銷售。

視頻,相機和音響系統等電子產品的銷售以及價格在3里拉以上的電視的銷售,安裝期從500個月減少到6個月。 平板電腦的銷售期限將持續4個月。

在冰箱,洗衣機,洗碗機和電器之類的電器產品的銷售以及家具的銷售中,分期付款的限額(以前為18)不會超過12。

分期付款數將繼續用作18項與航空公司,旅行社和住宿有關的國內支出。

以前,零售企業銷售印刷和非金塊珠寶的分期不能超過8個月,此期限已縮短為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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