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釣魚的措施的通知已發布

關於釣魚措施的通知已發布
關於釣魚措施的通知已發布

內政部向81個省政府發送了關於釣魚的通函。 在該通函中,有人指出,新型冠狀病毒流行病在世界各地,特別是在歐洲的傳播迅速增加。

該通函強調指出,由於我國病例和患者數量的增加而作出了新的警告決定,其中強調了公民出於業餘和體育目的進行的釣魚活動導致沿海地區的人群,特別是在伊斯坦布爾,違反了身體距離規則,這種情況增加了傳播這一流行病的風險。引起了注意。

在該通函中指出,在可能的社交生活中,不應進行導致人們聚在一起的活動,如果可能的話,應該按照身體距離規則進行。

在這種情況下,有人說,為業餘和體育釣魚活動做出了新的決定。 在通函中,有關釣魚的決定列出如下:

  • 在進行釣魚活動的沙灘樂隊之間,人們之間至少要保持三米的距離。 在這個方向上,有關地方行政部門將緊急做出必要的地方標記(油漆,粘性地方標籤等)。
  • 執法和警察將通知從事釣魚的公民,每個指定區域只能有一個人在場。
  • 由市政當局在每個進行釣魚活動的區域確定至少一名警務人員為區域經理。
  • 由警務人員確定為現場經理; 僅在指定區域內提供人員釣魚。 這些區域禁止戴口罩和吸煙。 將對這些問題進行警告和注意。 那些不遵守警告和注意事項的人將受到檢查組的製裁。
  • 檢查隊將定期檢查用於業餘和運動釣魚目的的沙灘樂隊。

在此方向上,將根據《一般衛生法》第27條和第72條緊急做出省/區一般衛生委員會的決定。 ,不會造成任何問題和不公正的待遇。 那些不遵守所做出決定的人將根據《一般衛生法》的有關條款受到行政處分。 將在《土耳其刑法》第195條關於犯罪行為的範圍內啟動必要的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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