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總局採購 1 名簽約飛行員

安全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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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安機關保安服務類工作人員和合同工外工作條例》的框架內,在第 657 號公務員法第 4/B 條的範圍內,根據口頭和/或實踐的結果由考試委員會舉行的考試,合同飛行員的頭銜(第 657 DMK/4-B 條) (1) 飛機飛行員將被帶到部門負責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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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預約批准外,所有向候選人發出的通知和公告都將在 egm.gov.tr 互聯網地址上發布,並且不會向候選人發送單獨的書面通知。

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候選人將在所有階段被取消。

辦理手續由省保安人員分局記錄在計算機系統中,並簽署一份《報名表》交給考生。 有權參加口試和/或實踐考試的考生必須提交他們簽署的“申請表”並 http://www.egm.gov.tr 申請人必須攜帶“簽約飛行員資格”表格(作為鏈接提供)參加考試。 考生如發現報名表有錯誤,由負責人改正並重新簽名。 (申請表中的信息將作為採取行動的依據,所申報的虛假信息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因違反服務合同原則而被事業單位解除合同的,或者在合同期限內單方解除合同的,事業單位和團體的合同人員,除滿一年外自終止之日起,不得重新聘用其職位。” 不接受屬於本規定範圍的申請。

候選人條件

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 657法律編號48符合公務員條款的要求,
  2. 滿足 ANNEX-1 中關於其希望被任命的頭銜的條件
  3. 接受在全國范圍內受僱並被分配到所有航班,
  4. 為了在口試和/或實踐考試中取得成功,
  5. 安全調查和檔案研究成果積極。 (將向通過口試/實踐考試並有權被任命為警察部門的候選人提出要求)

位置和應用方法

考生;

  • a)身份證明文件;
  • b)最近六個月拍攝的兩張護照照片,
  • c) 與學歷相關的文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公證複印件(如提交文憑/畢業證書原件,經批准後退還復印件。除畢業證書和畢業證書外的其他文件)將不被接受。)
  • d) 駕駛執照證書,
  • e) http://www.egm.gov.tr 標題為“合同飛行員資格”的表格,可在網站上鍊接,(表格填寫一份,一式兩份,將交付給申請單位,另一份由候選人保留. 有資格參加口試和/或實踐考試的考生將隨身攜帶。)
  • f) 基本駕駛證書(PPL、CPL、IR、指令、維護)、型號評級文件和健康報告樣本、單引擎雙引擎飛行小時和第一次駕駛文件(如果有)、每種類型的飛行總數和最後飛行日期個人飛行登記表和所有與航空相關的個人文件(證書、課程證書等。文件應在申請地點出示,口試和/或練習考試將由考生攜帶。此外,上述材料的原件或原件將向獲獎候選人索取。)可親自向所在省份公安廳人事分局提出申請。

申請時間為 26.07.2021 – 30.0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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