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發出的 MHRS 通告

衛生部發出的 MHRS 通告
衛生部發出的 MHRS 通告

衛生部,衛生部長博士。 法赫雷丁·科卡 (Fahrettin Koca) 發布了一份簽名通知。

在發給 81 個省衛生局的通知中,提到了醫生工作表的規劃和實施、綜合診所預約考試過程的跟進以及在獲得服務方面的規劃和執行.

通函全文如下:

“在我部衛生機構的中央醫師預約系統(MHRS)範圍內提供的檢查預約服務的程序和原則已根據指令(關於中央醫師的工作程序和原則的指令)制定預約系統)。

省衛生廳長負責 MHRS 服務的規劃、執行、監督、報告和發展。 與 MHRS 相關的流程由省級衛生主任負責與公立醫院的負責人一起進行。

從計劃、執行、審計、報告和開發醫療機構的 MHRS 應用程序,確保將醫生的工作表輸入系統,跟進,根據許可和分配安排工作表,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以便預約的患者能夠在他們的預約時間,在患者離開醫療機構之前接受檢查。主任醫師負責計劃關於第一次檢查的預約和認為合適的控制預約的過程。

醫生工作表的規劃和實施以及綜合診所的預約檢查過程的跟進是我們在獲得服務和患者滿意度方面的首要任務。 以這種方式;

  1. 應以合格的方式計劃在衛生機構積極工作的醫生的月度工作計劃。
  2. 以促進獲得衛生服務的方式,應通過規劃廣泛的綜合診所服務來提高預約檢查能力,而不是通過在短時間內看很多病人。
  3. 由於檢查時長可能因醫師及相關科室的特點而有所不同,預約間隔應由我們的醫師以最有效的方式確定,並經我們的主任醫師批准。 應該避免會導致謠言每 5 分鐘進行一次檢查的做法,因為這是公眾的議程,應該避免。
  4. 對於基於 MHRS 的門診,所有醫生都應制定 30 天的工作時間表,定期更新,並確保他們在系統中的可見度不低於 15 天。
  5. 如有需要,應提供非工作時間門診服務。
  6. 省衛生局和主任醫師應跟踪我部新浪網篩選的MHRS數據,並採取必要措施。

考慮到上述解釋,我懇請您提供有關 MHRS 相關流程的敏感執行的信息和必要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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