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森關於教師職業法的聲明

教育森關於教師職業法的聲明
教育森關於教師職業法的聲明

教育和科學工作者工會 (Egitim Sen) 就《教師職業法》發表了聲明,該聲明已提交給大會委員會。 在 Eğitim Sen 總部發表的聲明中,在沒有教育工作者的意見和建議的情況下,對法案的起草產生了反應。 該法案草案因忽視教師職業中的所有問題,減少加薪解決方案而帶來的地位分化加劇了競爭和不平等。

教育森總部的聲明是這樣的:“政權和國民教育部再次按照自己的方式行事,直到今天他們已經多次這樣做,並試圖單方面調節工作和生活條件的教育工作者在辦公桌上準備了專業的法律。 教師職業法草案 (ÖMKT) 是閉門起草的,沒有考慮作為法律對象的教師及其工會的權利和要求,並在最後一天提交議會。 2021。

在規範18萬學生受教育權和教師等近13萬教師的工作條件方面,《教師職業法》一共XNUMX條,其中XNUMX條無法納入研究。是介紹性文章,其中兩篇是有效的。 此外,在起草法律草案時,土耳其批准了一份國際勞工組織-教科文組織聯合文件,忽視《關於教學地位的建議》是不可接受的。 試圖通過該法案作為職業法草案,而且將經濟條款的實施留到一年後,表明該主題被視為對選舉的承諾。 就目前的形式而言,該草案不具備《教師職業法》的特點。

政治權力想通過幾條法律,在很大程度上將教師職業等教育系統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之一的重要問題,歸結為地位分化和加薪。 這種態度清楚地表明了政府如何看待教育和教師,以及政府對教師的重視程度。

設計遠未滿足教學行業和教師的需求

憲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公務員和其他公職人員的資格、任用、職責和權力、權利和義務、工資和津貼等人事事項,由法律規定”。 在《教師職業法》草案中,所成立的委員會,特別是教師的資格,以及擬定的教育證書課程有很多不確定性,這些都留給了國家教育部來確定。 這意味著立法權轉移到行政部門,這是違憲的。

該法案實際上集中在三個項目上。 第一的; 根據第 4 條,取消候選人資格考試已被取消。 後者; 它將教師職業分為教師、專家和班主任等職業步驟。 因此,它通過在教師之間產生不平等、等級制度和尖銳區別而導致工作和平的惡化。 第三; 教育和培訓薪酬方面的變化將在一年後生效,一年後將增加 1 項指標,適用於第一學位。

雖然應終止有償教師的做法,並應在聘用合同教師時享有所有權利,但該草案對教師施加了新的職業步驟。 所有教師的主要期望是有保障的工作和同工同酬。

法案許多部分中諸如“不因進步而受到懲罰”等表述將導致限制結社自由,並引導他們成為與政府關係密切的工會成員。 規定將因工會活動造成的違法處罰作為排除理由,不爭取權利、無條件服從政府的,給予參加考試的權利。 就其本質而言,教學是最應該使用言論自由的職業之一。 草案第7315號安全偵查檔案研究違反了犯罪人格、無罪推定等最基本的法律原則,違反了對親屬、親屬的偵查。 該法案也通過強調這項法律而合法化。

草案中沒有關於在私立學校工作的教師的規定。 這種情況仍然是教師就業平等和同工同酬原則的最重要問題。 私立學校教師沒有在教師職業法草案範圍內進行評估的事實也證明了這些同事在市場化教育方法中被視為廉價勞動力。

如果該法案成為法律,教師與專業團結的關係將惡化,地位和工資的分化將給學校帶來新的問題和區別。 教師之間出現的不同地位和職稱會導致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明顯的“班級”劃分,並形成僵化的、等級森嚴的工作關係。 這種情況會分散教育工作者在為他們共同面臨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案時的專業團結。

該法案不可能不對教師與家長的關係產生不利影響。 教師和教師的聲望會隨著學生和家長的不同評價而展開爭論,教師的名聲將變得更加臭名昭著。 希望專家或班主任進入孩子班級的家長與學校行政部門和教師之間不可避免地會遇到問題。

教授職業法應立即撤回

政權若有誠意制定職業法,只需要按照國際上最重要的教學文件《關於教師地位的建議書》進行安排。職業。 該建議於 5 年 1966 月 XNUMX 日作為國際勞工組織和教科文組織的聯合文件獲得通過並得到土耳其的批准,是迄今為止為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所採取的最重要和最全面的步驟。

儘管土耳其簽署了這項決定,該決定記錄了教師在國際層面上不僅在學校而且在社會中的作用的重要性,解決了教師的所有問題並在所有細節上規範了他們的處境,但幾乎沒有具體步驟到目前為止。

《教師地位建議書》旨在加強教師地位,發展和保護教師權利,同時也是國際層面達成的集體協議。 該文件共145段,內容涵蓋教師職業招聘、就業選拔形成、職業準備、各級教師專業問題、工作保障、教師權利與責任、紀律處分、職業教育等內容。獨立。 基本工資、工作時間和條件、特別許可、研究許可、假期、助教、班級規模、教師交流、偏遠地區和農村地區教師的特殊規定、家庭義務教師的規定、健康、社會它是一份基礎文件,還包括安全和退休等主題。

政治權力應立即撤迴向議會提交的《教師職業法草案》。 制定職業法,要以《教師地位建議書》為依據,保障全體教育工作者的權利和訴求,而不僅僅是教師。 我們呼籲在教育領域組織起來的所有工會共同行動,以便朝著這個方向開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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