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安全總局和憲兵總司令部為保護兒童和青少年而製定的計劃; 為學校圈子和服務車輛,摩托車手和其他車輛駕駛員以及提供代客服務的企業進行了交通申請。 20萬112人次、99只探犬參與的申請,在4.496個點上進行。
在交通應用中; 共檢查車輛6萬輛次,其中商務出租車947輛8輛、服務車990輛、服務車6輛、摩托車684輛57輛、其他車輛173萬輛79輛,商務出租車794輛、服務車243輛、摩托車111輛、其他431輛2輛共處罰車輛678輛3輛。
檢查期間,共禁止通行車輛17輛,其中商用出租車28輛,服務車72輛,摩托車432輛,其他車輛549輛,吊銷駕照14輛。
在對代客服務企業和代客人員的審計中,檢查了397家企業和309名代客人員。
在實踐中;
- 未持有工作場所營業執照的代客泊車服務,
- 未與提供代客服務的員工簽訂服務合同,
- 不在自有物業內或待租用的停車場內提供服務,
- 代客泊車期間不提供車輛提貨收據,
- 沒有警告標誌表明不需要代客泊車服務,
- 沒有代客泊車/車庫保險,
- 沒有以司機可以看到的方式在標誌上註明代客泊車服務費,
- 企業的停車場服務(代客泊車),如不滿足最大半徑 3 公里範圍內的代客泊車服務
- 對 120 家違反相關規定的企業進行了舉報,對 23 家企業和 30 名代客進行了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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