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狀病毒(Covid19)流行期間社會生活運作的程序和原則; 是根據疫情大局和衛生部建議確定的。
(a) 衛生部的信函; 強調“在大流行已經達到的地步,疫情影響減弱,疫苗接種普及,對社會生活的影響比以前小,因此在個人層面採取的措施變得很重要。 ,而不是像在世界上那樣對我國社會的各個部分進行限制”,強調使用口罩,HES代碼和PCR測試。要求重新安排有關該請求的現有措施和規則。
在這方面;
1. 從申請中刪除的條款;
1.1 在相關部通函中; 口罩使用、HES代碼查詢和陰性PCR檢測
自 03.03.2022 年 XNUMX 月 XNUMX 日起終止執行有關提交結果的規定。
2. 口罩的使用;
2.1 即日起,在可以保持社交距離且有適當通風條件的開放區域和封閉場所,不再實行佩戴口罩的義務。
2.2 另一方面,直到做出新的決定; 在學校、醫院、電影院、劇院等人與人之間無法保持必要社交距離的封閉場所以及公共汽車、小巴等各種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城際)中,將繼續執行戴口罩的義務、班車、火車、地鐵、渡輪和飛機。
3. HEPP代碼申請終止;
3.1 自 03.03.2022 年 XNUMX 月 XNUMX 日起,對進入商場、劇院、地毯場地等特定區域或使用公共汽車、火車、飛機等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員進行 HEPP 代碼查詢的做法將終止。
4、PCR檢測;
4.1 自 180 年 03.03.2022 月 XNUMX 日起,要求未接種疫苗或未完成疫苗接種程序或過去 XNUMX 天內未患病的人(如乘飛機旅行)的 PCR 檢測結果為陰性的做法將終止並且從現在開始,PCR 檢測將根據衛生部的興趣 (a) 信件對沒有任何疾病跡象的人終止。此文件由安全的電子簽名簽署。
五、口岸實施原則;
根據衛生部的興趣 (b) 函,自 03.03.2022 年 XNUMX 月 XNUMX 日起從我們的邊境口岸進入該國時所適用的程序和原則將重新安排如下;
5.1 從我們的邊境口岸乘飛機進入我國時; 擔心他們已經接種了至少兩劑(強生為單劑)經世界衛生組織或我國批准用於緊急使用的疫苗,並且自最後一劑以來已過去至少 14 天,或者他們從第一次PCR陽性檢測結果的第28天開始,在過去6個月內患過該病。對出示官方當局出具的文件或出示在此之內進行的PCR陰性檢測結果的人員,將不採取隔離措施。過去 72 小時內或過去 48 小時內進行的快速抗原檢測呈陰性。
5.2 通過陸路、海路和鐵路口岸進入我國的人員無需提供任何文件。
5.3 12周歲以下兒童入境時免交PCR/抗原檢測報告和疫苗接種證明申請。
5.4 為不影響對外貿易,機組人員及關鍵人員免於SARSCoV2 PCR檢測和檢疫申請。
5.5 保留與外國在雙邊層面的特殊安排。
成為第一個發表評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