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岸警衛隊司令部 40 歲

海岸警衛隊指揮時代
海岸警衛隊司令部 40 歲

縱觀歷史,在世界各國中,土耳其人始終建立了長壽、組織良好的國家,並為國家和人民的安全而努力。

從歷史中汲取教訓的結果是,人們已經認識到,沿海國家的安全應該從盡可能遠的距離來確保,而不是從本土來確保。

前共和黨海岸警衛隊司令部

海岸警衛隊組織的建立可以追溯到 19 世紀下半葉。 這一時期,由於歐洲的工業革命和生產和國際貿易的巨大發展,海關問題得到了重視,海關問題和打擊走私問題脫穎而出。

在奧斯曼帝國時期,考慮到貨物的位置和類型,海關賦予了不同的名稱。 位於沿海的稱為“海岸海關”,位於邊境的稱為“邊防”,位於大陸的稱為“陸海關”。 沿海海關對內貿貨物和外貿貨物都存在問題。 關稅是國家的重要收入來源。 然而,由於稅收的徵收方式產生了各種問題和投訴,導致業主訴諸非法手段。

在此期間,由財政部下屬的省海關總署執行保護安納托利亞半島海岸、防止和監控走私的職責; 由於這些行政部門之間缺乏任何溝通以及結構上的混亂,因此無法有效地進行。 為了使海關免於這種情況,開始了對組織結構的研究,作為研究的結果,省海關總署於 1859 年與伊斯坦布爾商品海關保證局建立了聯繫,並將該機構的名稱改為“Rusumat信任”於 1861 年。 穆罕默德·卡尼帕夏是魯甦馬特的第一個埃米納。

坦濟馬特時期,由於1861年奧斯曼帝國與其他國家簽訂貿易協定,關稅增加,海關走私事件增多。 在這種情況下,有人考慮建立一個新的組織以提高打擊走私的效率,並在 Rüsumat Emaneti 的內部成立了一個“海關執法組織”。

後來,為了在我們的海上邊界執行安全和海岸警衛服務,1886 年在憲兵隊下成立了“Cord Squadrons”。

共和國時代海岸警衛隊司令部

民國初年,第1126號和第1510號《禁止和追踪走私法》開始實施,至01年1929月1499日,第XNUMX號《關稅稅則法》開始實施。 由於這項法律增加了關稅,走私事件有所增加,走私事件達到了很大的比例,特別是在我們的南部邊境。

因此,隨著 27 年 1931 月 1841 日通過的第 1932 號法律,為了確保更好地執行海關服務並監督、調查和防止海上走私並確保我們領海的安全,“海關總署” “具有半軍事性質,在我們的南部邊界建立。土耳其武裝部隊司令部”成立,從 1917 年起,他根據第 1932 號法律繼續在總參謀部任職。 與此同時,這方面的研究還在繼續,1918年第XNUMX號《走私取締及追查法》開始實施。 根據該法,走私案件繼續羈押,因走私犯罪定罪的,不減刑,實行流放。

隨著 1936 年第 3015 號法律的頒布,海關執法總司令部下屬的海軍組織被賦予了軍事身份,並賦予該組織確保我國領海安全的任務。

1956 年之前,“海關執法總司令部”在海關和壟斷部下繼續開展活動,在總參謀部下負責海上邊界安全和人員培訓。

隨著 16 年 1956 月 6815 日通過的關於“我們的邊境、沿海和領土水域的保護和安全以及將防止和跟進走私活動移交給內政部”的第 XNUMX為保護和保護我們的邊境、沿海和領海以及防止和監測走私已移交給內政部移交給隸屬的憲兵總司令部,以及海關執法和總署的合法存在命令被終止。

截至目前,憲兵總司令部在薩姆松、伊斯坦布爾、伊茲密爾和梅爾辛設立了憲兵海軍地區司令部,並在憲兵總司令部設立了海軍分部。

15年1957月XNUMX日責任區; 成立了“愛琴海憲兵海軍地區司令部”,覆蓋從土耳其-希臘海上邊界的埃內茲到穆拉-安塔利亞海上邊界的科卡恰伊的區域。

1968年責任區; 當時,“黑海憲兵海軍地區司令部”成立,覆蓋土俄海上邊界的阿爾特溫-凱馬爾帕夏和土耳其-保加利亞海上邊界的貝根迪克和馬爾馬拉海之間的地區。

15年1971月XNUMX日的責任區; “地中海憲兵地區司令部”成立,覆蓋土耳其-敘利亞海上邊界的哈塔伊-居韋爾辛卡亞和安塔利亞-穆拉海上邊界的科卡恰伊之間的地區。

第 09 號法律於 1982 年 2692 月 13 日被接受,海岸警衛隊司令部於 1982 年 XNUMX 月 XNUMX 日在官方公報上公佈而成立。 隨著這一變化,隸屬於憲兵總司令部的憲兵海軍地區司令部獲得了海岸警衛隊司令部的指揮權,並更名為海岸警衛隊黑海、愛琴海和地中海司令部。

為了讓海岸警衛隊司令部繼續開展活動,安卡拉中部需要一座獨立的建築物,並且在 10 月 1982 日總理的信函中,該司令部已將位於卡蘭菲爾街的建築物的所有權交給了司令部, 01年,該建築於1983年XNUMX月XNUMX日落戶。

海岸警衛隊司令部隸屬於憲兵總司令部,直至 01 年 1985 月 XNUMX 日,一直是土耳其武裝部隊工作人員和組織內的武裝安全部隊,在平時的職責和服務方面隸屬於內政部,在緊急情況和戰爭情況下隸屬於海軍司令部,已開始在我國所有沿海地區開展活動,包括馬爾馬拉海、博斯普魯斯海峽和達達尼爾海峽、港口和海灣、領海、專屬經濟區和根據國家和國際法規則在我們主權和控制下的所有海域。

1993年,對海岸警衛隊主要下屬司令部名稱進行了重新編排,命名為地區司令部,具體如下: * 海岸警衛隊馬爾馬拉和海峽地區司令部 * 海岸警衛隊黑海地區司令部 * 海岸警衛隊地中海地區司令部 * 海岸警衛隊愛琴海地區司令部

為了滿足海岸警衛隊司令部當前和未來的人員需求並提高任務效率,18 年 2003 月 2692 日通過了關於海岸警衛隊司令部的第 XNUMX 號法律。 隨著這一變化,海岸警衛隊司令部獲得了一個獨立的結構,如土耳其武裝部隊的部隊司令部和憲兵總司令部。

海岸警衛隊司令部於 06 年 2006 月 24 日與擔任司令部總部長達 XNUMX 年的 Karanfil 街大樓分離,並搬遷至新的現代化指揮大樓,該大樓建在 Ministries Merasim 街,符合其職責的重要性。

海岸警衛隊司令部; 根據第 668 號法令,根據 25 年 2016 月 XNUMX 日在總統主持下召開的部長會議作出的決定,它直接隸屬於內政部,作為武裝的一般執法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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