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P 伊斯坦布爾省主席 Canan Kaftancıoğlu 的政黨成員資格被最高法院首席檢察官辦公室撤銷。 該決定已傳達給 CHP 總部。
在伊斯坦布爾第 37 高等刑事法院受審的 CHP 伊斯坦布爾省主席 Canan Kaftancıoğlu 因“因職責而侮辱公職人員”、“公開侮辱國家”而被判處四年 11 個月零 20 天監禁。土耳其共和國”和“侮辱總統”。得到最高法院的支持。
被送往 Silivri 監獄的 Kaftancıoğlu 在緩刑期間獲釋。 Kaftancioğlu 的政黨成員被最高上訴法院首席檢察官辦公室駁回,因為最高上訴法院還維持了根據土耳其刑法第 53 條限制地方法院成為政黨領袖的處罰。
在發給衛生防護中心總部的最高法院判決中,“據了解,侮辱總統罪和侮辱土耳其共和國國家、國家機構和機關的罪行被認定為對政黨構成障礙第2820號政黨法第11條範圍內的黨員,你的政黨在黨機關的職務被終止,你的政黨在黨籍中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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