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人員條例公佈

有關衛生人員的規定已發布
衛生人員條例公佈

衛生部長法赫雷丁·科卡(Fahrettin Koca)在社交媒體上發表聲明,“關於衛生人員調查和醫療事故賠償追索的規定已經發布。”

衛生部長法赫雷丁·科卡(Fahrettin Koca)分享了他在推特賬戶上分享的監管信息的以下細節:

1- 成立了一個專業責任委員會,該委員會有權對醫療保健專業人員進行調查和賠償。

2- 對州立大學教職員工以外的衛生專業人員的醫療工作和交易提出的投訴將由相關檢察官辦公室送交委員會進行調查。

3- 對在私營醫療機構工作的衛生人員和個體經營的醫生進行調查也需要獲得委員會的許可。 委員會將對這些投訴進行初步審查,並決定是否授予調查許可。

4- 可以向安卡拉地區行政法院對委員會關於調查許可的決定提出異議。

5- 如果公共行政部門決定支付賠償金,除非刑事法庭最終裁定相關醫療保健專業人員違反職責要求濫用職權,否則將不適用追索權。

6-向相關衛生人員追索行政部門因醫療程序和做法而支付的賠償金; 只有在刑事法院的最終裁決確定他濫用職權蓄意違反職責要求時,才有可能。

7- 追索的數額將由委員會決定,考慮到相關衛生人員的過失率,法院僅在存在這些條件的情況下決定賠償的追索權。

8- 董事會成員不承擔財務和行政責任,除非由於他們的追索決定而做出最終司法決定。

9- 在這項立法的框架內,我們所有的醫療保健專業人員,尤其是我們的醫生,都有機會在科學的框架內自由地從事他們的職業,而不會受到醫療事故的壓力。

10- 我們的醫生,就像我們的法官一樣,受到保護,並獲得了世界上無與倫比的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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