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關於防止溺水的通知

內政部針對溺水案件發出的通知
內政部關於防止溺水的通知

內政部警告州長們注意最近的溺水事件。 根據該部的聲明,與省長發出的通知,海、湖、池等不存在生命安全風險。 他希望將游泳場所指定為“游泳區”,直到每年XNUMX月底。

內政部在2022年476起溺水事件中,244人死亡、287人獲救,向81個省級省發出了《防止水中溺水措施》的通知。 通知中指出,這對於防止在海洋、湖泊和池塘、水壩、灌溉渠、河床和水池中可能發生的溺水事件和生命損失具有重要意義。 根據第5442號省行政法第11條,“提供和平與安全、人身豁免、處置安全、公益和預防性執法權限是省長的職責。 為了確保這些,州長採取了必要的決定和措施。” 提醒該規定,要求州長採取以下措施,以防止溺水事件。

海洋、湖泊、池塘等,在健康、安全和社會設施方面被認為是足夠的,並且不會構成生命安全風險。 游泳區將被確定為“游泳區”,並在每年200月底前向社會公佈。 海域、湖泊、池塘、大壩、灌溉渠、溪流、灌溉和動物飲水池、防洪池、調節器、輸水、排水或防洪渠等,在這些區域之外。 不允許進入這些區域的水域,並將計劃對這些區域採取額外措施。 游泳區的游泳限制(距離岸邊最多 XNUMX 米)將標有浮動設備,並且這些區域將提供指示游泳限制的警告標誌。 各類機動或非機動海上交通工具均可進入這些劃定為游泳區並標明邊界的區域,並在這些區域內進行比賽、表演等活動。 任何活動都將被阻止。

牽引電流將標有警告駁船。

將確定海岸上產生阻力的地方,並用警告駁船標記這些區域。 發生溺水事件的大海、湖泊、池塘、溪流、水道等。 將放置標誌和警告標誌,表明在區域和不受控制的海灘入水會對生命安全構成威脅,並將計劃對這些區域採取額外措施。

在公交站台、公交站台、海岸線、海灘等場所的佈告欄上張貼警示海報,告知市民和遊客不適合游泳的區域,從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角度出發。 相關機構提供物理安全措施(如鐵絲網、護欄、警告標誌),以防止人員在 DSI 運營的設施周圍或轉移到各種機構和組織(如水壩、池塘、防洪陷阱)周圍通過、調節器、輸水、排放或防洪通道)。或由操作員。

將對在沿海地區進行巡邏/監督活動的執法/市政人員進行急救培訓。 描述溺水事件後急救規則的小冊子將分發給小學生、中學生和大學生、旅遊設施和水上運動企業,以提高認識。 根據游泳區的密度和風險情況,由相關企業指派一名獲得土耳其水下運動聯合會認證的救生員。

將創建一個急救艙

游泳區將設立急救艙/急救室,並提供必要的人員/物資保障,優先考慮入海密集的場所。 考慮到游泳區受益市民的安全,禁止在這些區域進行各種水產養殖狩獵活動。 游泳區內不得設置對救生員視野造成不利影響的遊樂場(充氣和其他水上水上樂園)和其他大體積結構。

將增加控制

將在各省(區)組建巡查組,開展經常性、定期巡查。 在區域旅遊旺季,高峰時段將增加檢查,特別是在不受控制的海灘及其周圍。 會定期檢查值班救生員是否符合標準,是否有足夠的救援和急救設備。 游泳區/海灘的檢查將增加,特別是在周末和公眾假期。 救生員徽章的示例、工作時間和三角旗的含義將懸掛在救生員站公眾可見的地方。 遇有無救生員或有危險禁止游泳的情況,將向救生員站升紅旗,撤除邊防旗幟,並通過公告系統公告無救生員,危險,禁止入海。

將強調信息活動。

將在學校進行培訓,了解在“引水流”、灌溉渠、水壩和不適合游泳的地方入水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害。 通過大學和其他利益相關者機構/組織舉辦提高認識小組、研討會、專題討論會、講習班等。 將舉行活動。

將派發含有警告語的小冊子,例如“你可能會越過你的脖子”、“順流”、“酒後游泳有風險”、“不游泳下海很危險”、“從岩石上跳下來有生命危險”在游泳激烈的地方,特別是在旅遊中心。 游泳課程/項目將與省/區利益相關機構/組織合作舉辦和/或對投標人進行救生員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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