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ute clerk 是負責所有文書職責的專業團體的名稱,從寫作和歸檔到準備聽證會記錄,在法庭案件、選舉委員會和執法辦公室。 書記官的任命由司法部進行。
法官在法庭上所說的一切 sözcü負責撰寫第一篇文章的輔助司法人員被定義為“記錄員”。 書記員是處理因各種原因到法院、檢察院提出請求或投訴的公民,除書記員工作外的第一人。 為了找到問題的解決方案,它必須與公民進行有效的溝通。
記錄員做什麼的? 他們的職責和責任是什麼?
記錄員承擔各種職責,前提是他以最好的方式組織他正在處理的案件的文書工作。 它必須履行的一些職責如下:
- 確保文件和文件及時登記到系統中
- 為使審判過程中的檔案完整有序,
- 編寫談判並執行有關它們的後續程序,
- 及時準備有關釋放或逮捕信的規定摘要並提交給當局,
- 在法院其他官員面前寫下贍養費和繼承等案件的決定,
- 出席將在法庭外由法官進行的所有訴訟程序,
- 將完成的文件發送到存檔,
- 準備通知文件。
成為分鍾文員的要求
為了成為法庭書記員,必須在與職業技術高中司法領域相關的“會議記錄書記員”部門學習。 此外,已完成司法職業高中、司法職業學校和職業學校司法副學士學位的,可成為“文員”。 此外,如果您是任何中等教育、副學士學位或本科課程的畢業生,如果您在 KPSS 考試中獲得 70 分,則可以申請司法部提供的 Minute Clerk 職位。
成為一名文員需要哪些培訓?
在成為法院書記員之前,需要接受專業意義上的技術培訓。 司法職業學校範圍內提供的一些課程是:
- 司法職業道德,
- 法律開始,
- 憲法,
- 司法組織,
- 鍵盤技術,
- 民事訴訟法知識,
- 辦公室管理技術,
- 刑法知識。
記錄文員工資 2022
隨著他們職業生涯的進步,他們所從事的職位和文員職位的平均工資最低為 5.650 TL,平均為 7.170 TL,最高為 11.570 T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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