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公報關於某些有害化學品進出口的規定

官方公報關於某些有害化學品進出口的規定
官方公報關於某些有害化學品進出口的規定

由環境、城市化和氣候變化部製定的《某些有害化學品進出口條例》已在今天的官方公報上公佈。

該法規是為有效實施土耳其作為締約方的《關於在國際貿易中事先通知接受程序的鹿特丹公約》而製定的,並遵守歐洲的相關法規聯盟。 因此,通過法規,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免受有害化學品的影響,並為此目的以環保方式使用有害化學品,促進有關這些化學品質量的信息共享,共同責任與合作合同各方與其他國家在國家進出口決策過程中之間的關係。關於促進的程序和原則

土耳其已在國家層面採取禁止/限制措施的工業化學品、植物保護產品和生物殺滅劑產品也列在該法規中,該法規還概述了環境、城市化和氣候變化部對出口商施加的義務。

將創建軟件系統

將創建一個軟件系統,用於提交法規範圍內的進出口通知。 該系統將包含基於提交的有關法規範圍內化學品進出口交易的年度報告的數據。

該法規還要求出口或進口有害化學品的公司在每年第一季度(至 31 月 XNUMX 日)向該部提供有關其出口或進口數量的信息。 該部將編制一份每年出口的每種化學品的清單以及進口該化學品的締約方或其他國家的名稱,並將在網站上向公眾公佈該清單。

該規定將在 6 個月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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