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爾多安總統解除三名罪犯的刑期

埃爾多安總統解除三名罪犯的刑期
埃爾多安總統解除三名罪犯的刑期

在 28 月 87 日的審判中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總統雷傑普·塔伊普·埃爾多安、伊爾汗·基勒奇(75 歲)和凱南·德尼茲(12 歲)因法醫研究所的各種罪行被判處 10 年 24 個月零 46 天監禁。 Osman Kartal(XNUMX 歲)因“永久性殘疾”而被解除判決的“高齡”報告。

根據總統在官方公報上公佈的決定,伊爾汗·基爾奇和凱南·德尼茲因“強行解僱土耳其共和國執法代表委員會”罪於 2018 年被安卡拉第五高等刑事法院判處無期徒刑的剩餘刑期或強行阻止其履行職責”。因法醫學研究所的“丈夫情況”報告而被刪除。

2019年,伊斯帕塔一審刑事法院以持槍威脅罪、購買或攜帶、持有無證槍支彈藥罪,共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9年2年2013個月。高等刑事法院判處 1 天監禁,埃格迪爾一審刑事法院於 2 年因破壞財產和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 3 個月、15 年、2014 個月和 4 個月監禁,1 年,埃格迪爾刑事法院一審 15 6 年,埃伊爾迪爾一審刑事法院因購買、攜帶或持有無證槍支和子彈罪被判處 2020 年徒刑,這些判決最終確定,伊斯帕塔執行法官判處他們 9 年徒刑,入獄9個月零2019天 奧斯曼·卡爾塔爾(1歲)的剩餘刑期,也是因法醫學研究所的“永久性殘疾”報告。 決定刪除 e。

埃爾多安總統根據土耳其共和國憲法第104條第16款的規定作出上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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