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稅務署報告說,捐贈和援助是從稅基中扣除的,而不是從稅收中扣除的。
稅務局社交媒體賬號上的聲明如下:“捐贈和援助從稅基中扣除,而不是從稅收中扣除。 可以看到,社交媒體上關於捐款和援助可以抵稅的轉發還在繼續。 認為有必要重新解釋該主題,以便正確告知公眾和納稅人。 收入和公司稅法允許在特定條件下從機構收入中扣除捐贈和援助。 減稅和減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如果捐贈和援助符合必要條件,則在確定相關年度的稅基時從企業的收入和收益中扣除。 由於此折扣而產生的剩餘金額應納稅。 用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解釋這個問題; 當收入為 100 萬土耳其里拉的機構向 AFAD 捐贈 20 萬土耳其里拉時,AFAD 將從其收入中扣除 20 萬土耳其里拉。 將支付 80 土耳其里拉的公司稅,按剩餘 20 土耳其里拉的 16% 的稅率計算。 總之,預扣稅額為 4 土耳其里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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