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官方公報上發布的新聞廣告機構官方公告和廣告條例

新聞公告機構
新聞公告機構

發布日期為 01 年 2023 月 32091 日、編號為 01.04.2023 的官方公報的《新聞公告機構官方公告和廣告條例》成為法律。 根據將於 XNUMX 年 XNUMX 月 XNUMX 日生效的法律,互聯網新聞網站在達到由各省、人員就業和等待時間條件確定的月平均流量後,將能夠從新聞廣告代理處產生廣告和廣告收入。

生效的規定如下:

  1. 《新聞廣告經營機構公告門戶管理辦法》修改條例
  2. 《新聞廣告經營管理條例》修改條例
  3. 官方公告和廣告規定
  4. 電子環境下公示、廣告收發條例修改條例

《新聞廣告經營機構公告門戶管理辦法》修改條例

文章1- 12/12/2020 在官方公報上發布的新聞廣告代理公告,日期為 31332,編號為 門戶網站 將《條例》第一條第一款中的“在報紙上”修改為“報紙和互聯網新聞網站”。
文章2- 在同一條例第三條第一款中,“3 NCI”改為“2、45/A”。
文章3- 同條例第五條標題修改為“報刊和互聯網新聞網站應當刊登的義務”,第一款修改如下。
“(1) 根據法律、總統令、條例和其他立法的規定,根據第 在門戶網站上 也發表了。”
文章4- 相同的法規6  第四條第一款修改如下。
“(1) 根據任何立法規定的公告 在門戶網站上 需要發布的官方公告,公告 門戶網站的 此外,它可以根據第三段範圍內確定的收費標準,通過管理局在有權發布官方廣告的報紙或互聯網新聞網站上發布。 有關發布這些公告的程序和原則由董事會決定。”
文章5- 相同的法規7 NCI 將文章第一段中的“報刊網站公告”改為“公告”。
文章6- 7 相同的規定 NCI 在文章之後添加了以下文章。
“廣告 在門戶網站上 官方公告免費發布
第 7/A 條- (1) 根據法律、總統令和條例,總統、部委、附屬、相關或相關機構和組織以及其他機構和組織的公告,必須在自己的網站上公佈,也公佈。 在門戶網站上 發布是強制性的。 這些廣告的廣告 在門戶網站上 其出版不收取任何費用。
(2) 2004 年第 114 號執行和破產法第 XNUMX 條範圍內的官方公告、公告 在門戶網站上 它是免費出版的。”
文章7- 同條例第十條第一款“第三人”後,同條增加“不得複制、出版、委託出版”及下款。
“(2) 第一段所列者從事商業活動,須經管理局許可。”
文章8- 同一規例的11修訂如下。
“第 11 條- (1) 在本條例沒有規定的情況下; 第 195 號法,相關年度的官方廣告價格,新聞廣告機構條例,官方公告和廣告條例,電子環境中官方公告和廣告的購買和分發條例,機構大會決議和其他適用相關法律規定。
文章9- 本條例 1/4/2023 生效。
文章10- 本條例規定由新聞廣告機構總經理執行。

《新聞廣告經營管理條例》修改條例

關於修改新聞公示條例的規定

文章1- 12/12/1997 刊登於第 23198 號第 113 號官方公報的《新聞廣告機構條例》第二部分和第 XNUMX 條已被廢除。
文章2- 本條例 1/4/2023 生效。
文章3- 本條例規定由新聞廣告機構總經理執行。

官方公告和廣告規定

官方公告及廣告規定

第一部分

一般規定

第一章

初步規定

目的

文章1- (1) 本條例的目的是確定刊登官方公告和廣告的期刊的資格和職責,並確保在沒有任何不同意見和判例的情況下發行這些期刊。

範圍

文章2- (1) 本條例涵蓋官方公告和廣告的範圍、發布、發布、發布官方公告和廣告的權利、中介機構的職責和權力、將發布官方公告和廣告的期刊的資格和職責,以及關於控製程序和原則的規定。

(2)除新聞、攝影機構刊物外,工業數碼 機械 除文具、辦公、台式或便攜式數碼印刷機、電腦打印機、複印機和復印機外,在百科全書、公告和過時出版物、官方公告和廣告等分冊中出版或複制的,無論其定義、質量和數量如何。新聞、攝影機構網站等不具備互聯網新聞網站特徵的數字媒體,不適用本規定。

(三)中央行政機關、地方行政機關、社會保障機構、國有經濟企業、具有社會法人資格的企業及其半數以上出資所屬的企業、所屬報刊、互聯網新聞網站法律或總統令設立的其他機構或其附屬機構無權發布官方公告,也不在專業新聞機構專門為齋月和祭祀節日及國定假日發行的期刊上發布官方公告。

(四)本條例第一部分的規定適用於有權發布官方公告或廣告的人以及所有要求出版的期刊。

支持

文章3- (1) 本條例, 2/1/1961 依據195年《新聞廣告機構組織法》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四十五條甲、第五十三條及暫行第九條編制。

定義

文章4- (1)在本規則中;

a) 記者證: 13/6/1952 由於這項工作受制於 5953 年 9 月 6 日第 2004 號新聞行業僱員與僱員關係管理法,5187 年 2 月 XNUMX 日第 XNUMX 號新聞法第 XNUMX 條。 NCI 根據本條第一款第(n)項簽發的身份證,

b) 首席經銷商:以報紙發行、員工、車輛和技術為目的而設立 設備 子經銷商(如果有)從報紙、合同、有實際條件的情況下收到的副本,或直接向終端經銷商交付的機構(如果沒有),

c) 等待期:為使期刊獲得刊登正式公告或廣告的權利,根據本條例有關條款確定的期限,

ç) 期刊:要求發布官方廣告或有權發布這些廣告的期刊,其發布週期至少為每週一次,最多為三個月,並包含在本條例的第五部分中,

d) 直接流量:直接在互聯網瀏覽器中輸入互聯網新聞站點的域名而產生的流量,沒有任何重定向,

e) 發票: 4/1/1961 根據稅務程序法開具的發票,日期為 213,

f) 腦力勞動者:在與新聞和廣播活動相關的業務領域從事腦力勞動的人,

g) 報紙:已要求或有權發布官方公告和廣告的廣泛的、區域性或地方性報紙,

ğ) 大會:新聞廣告機構大會,

h) 指標:確定發布官方廣告的報紙和互聯網新聞網站每月官方廣告配額的數字,

ı) 內容:期刊中的所有視覺、音頻或書面元素,

i) İLANBİS(廣告信息系統):該系統以電子方式從廣告商處接收官方公告和廣告,將其分發給期刊,並執行大會對期刊施加的資格和職責的程序,

j) 公告 門戶網站: 提供廣告和廣告發布服務的網站,由屬於新聞廣告署的域名“ilan.gov.tr”及其子域名組成,

k) 簽名:手寫或安全電子簽名,

l) 互聯網新聞網站:位於土耳其境內的互聯網新聞網站,旨在在互聯網上展示新聞和評論內容,使用各種多媒體發布其內容,其資格和任務由大會確定,並與出版物有關官方公告和廣告,

m) 工作日: 17/3/1981 根據關於國定假日和公眾假期的第 2429 號法律的規定,假期和除週六和周日以外的工作日,

n) 類別:發布官方公告的條件和構成其發布基礎的分類,

o) 控制板: 設立委員會以監督與發布官方公告和廣告有關的期刊是否及時、完整地履行本條例規定的職責,

ö) 機構:新聞廣告機構,

p) 抵消:將報紙或互聯網新聞網站的官方公告以違反大會確定的條件期間的官方公告配額對應的金額反映給其他有權發布的報紙或互聯網新聞網站在同一刊物或配額名額,按指標比例,

r) 暫停發布正式公告的權利:如果違反了大會確定的條件,並且確定這種情況持續存在,直到違規行為被消除,才會發布正式公告,

s) 頁面瀏覽量:表示互聯網新聞站點訪問者的頁面瀏覽總數的數量,

ş) 端點經銷商:銷售點,在平面媒體領域也稱為櫃檯銷售,將主要經銷商或分經銷商交付的報紙副本以讀者可以輕鬆獲得的方式提供給讀者,

t) 期刊:根據第 5187 號法律提交聲明並具有本條例規定的資格的報紙、雜誌和互聯網新聞網站,

u) 分經銷商:以報紙發行、員工、車輛和技術為目的而設立 設備 將總經銷商發給終點經銷商的報紙複印件,隨身攜帶實物情況; 城市、縣或地區 給總經銷商 附屬業務,

ü) 單一訪問者:從同一個IP登錄互聯網新聞站點並且只被計算一次的訪問者,

v) 補償:該報紙或互聯網新聞網站雖然被剝奪了刊登權,但在其有權刊登的期間內,從其他報紙或互聯網新聞網站中扣除其有權刊登的公示配額對應的公示數額。有權在同一刊物或配額位置按相關報紙或互聯網新聞網站的比例發表。在新聞網站上反映,

y) 法人代表:如果出版物的所有者是法人,則由該法人的授權委員會根據第 5187 號法律從經理中確定的自然人,

z) 僅刊登廣告:要求刊登官方廣告並滿足第五部分條件的期刊,

aa) 廣泛傳播的報紙:由單一新聞廣播機構出版的同名日報,在全國至少 70% 的地區、每個地理區域的至少一個省份發行和銷售,

bb) 發布權:有權發布官方公告或廣告,

cc) 出版日:寫在報紙頁面和標籤上的日期,以及互聯網新聞網站每天00.00至23.59之間的時間,

) 廣播所有者:根據第 5187 號法律作出的聲明中指定的自然人或法人,

dd) 出版物類型:根據第 5187 號法律,報紙和雜誌在聲明中指定的普通、區域或本地出版物類型中的哪一種屬於以下範圍,

ee) 出版和配額地點:根據第 5187 號法律聲明,報紙第 31 條的出版地點; 第 53 條為互聯網新聞網站確定的配額名額,

ff) 當地報紙:每天或每周至少出版兩天,通過在單一定居點印刷發行和銷售的報紙,

gg) 董事會: Press Advertising Agency 董事會,

表達 會。

第二部分

廣告與廣告

官方公告

文章5- (一)在本條例範圍內;

a) 根據法律、總統令、法規或條例必鬚髮布的公告,

b) 中央政府範圍內的行政機關、地方行政機關、社會保障機構、大學、商會和商品交易所、工會、律師協會、國有經濟企業、半數以上的組織的不具有廣告性質的公告屬於公共法人實體及其附屬機構的資本,

官方的 是廣告。

(2) 在第一段(a)項範圍內要求私人協會發布的公告不被視為官方公告。

官方廣告

文章6- (1) 以視覺、聽覺或書面形式在期刊上發表的以獲取物質或精神利益為目的的內容,例如因某事或想法獲得知名度或出於促銷目的而被視為廣告。

(2) 官方廣告,第 195 號法第 42 條 NCI 指本條例第五條第一款第(二)項所列部門、組織、其他依法或者總統令設立的機構或者其關聯機構向期刊刊登的廣告。

(3) 官方廣告是通過代理機構根據廣告商的喜好在有權發布官方廣告的期刊上發布的。

(4) 屬於廣告或廣告的新聞、圖片、視頻、文字等。 猶豫 明明是廣告還是廣告,不留餘地。

官方公告和廣告的中介義務

文章7- (一)本機構應確保官方公告和廣告、具有出版權的期刊、本機構公告 在門戶網站上 調解其出版。

(二)本機構接受專題廣告、廣告宣傳。 在第 2 號法律和本條例規定的範圍內,發布、發布和調解特殊廣告和廣告是免費的。

期刊列表

文章8- (1) 本機構於每月最後一個工作日在本機構網站上公佈名單,其中包括可刊登官方公告和廣告的期刊名稱以及其他認為必要的信息。

(二)包括獲得或停止發布官方公告權、重新獲得該權利、終止發布官方公告和廣告的權利、變更名稱或域名等信息的。

(3) 為獲得正式廣告發布權而處於等待期的報紙和互聯網新聞網站也列入名單。

第三部分

官方公告及發布廣告的權利

發布官方廣告的權利

文章9- (一)按照本條例類別確定的程序和原則,按時完備履行其資質和職責的報紙和互聯網新聞網站,有權刊登官方廣告。

發布官方廣告的權利

文章10- (1) 只要求刊登官方廣告的期刊,如果按照本條例規定的程序和原則,完全、及時地履行了自己的資格和義務,就享有這種權利。 期刊刊登正式廣告的權利,適用本辦法第五部分的規定。

(2) 有權發布官方廣告或正在等待獲得此權利的報紙和互聯網新聞網站也有權發布官方廣告。 有權刊登官方廣告的報紙和互聯網新聞網站刊登官方廣告的權利也隨之終止。

(三)對記者證數量最多的專業新聞機構及其所在省份上級單位發行的專門為齋月和祭祀活動發行的刊物,給予公示。

獲得發表權的條件

文章11- (一)為使期刊取得出版權;

a) 通過明確說明發布地點或配額,製作簽名的官方公告和廣告或僅發布廣告的請求,

b) 根據其要求,具備本條例有關規定和大會確定的其他條件和資格,及時接受和履行賦予的職責,

c) 通過滿足本文中的條件來完成為他們確定的等待期,

必須.

確定要發送給機構的文件

文章12- (1) 總局有權在本條例範圍內決定需要提交的文件。

通知機構

文章13- (1) 在本條例範圍內,通過 LANBİS 向機構發送的信息和文件; 它不能是虛假的或誤導性的,不提供所聲明事項的既得權利,也不構成對其所含信息的準確性或真實性的推定。

第四章

等待時間交易

待機時間

文章14- (1) 期刊須遵守本條例相關部分規定的等待期,以獲得發布官方公告和/或廣告的權利。

確定等待期開始日期

文章15- (1) 報紙或互聯網新聞網站最遲應在其發布正式公告的請求提交給本機構記錄之日起 3 個月內請求審計。 等待期的開始日期被確定為總局根據申請進行的審計或檢查的結果確定其具有規定的條件和資格的日期本條例有關公佈或配額地點之規定。

等待期間的義務

文章16- (1) 為獲得發布官方廣告的權利而需要等待期的報紙或互聯網新聞網站不得在此期限屆滿前發布官方廣告。 否則,適用第 195 號法律規定的製裁。

(2) 按照第 5187 號法律聲明中規定的出版間隔,在等待期內的報紙; 另一方面,互聯網新聞網站的發布方式必須滿足本條例規定的無障礙要求,報紙和互聯網新聞網站必須具備所有其他要求的資格並完成分配的任務。

(三)但是,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一款關於等待期內報紙或者互聯網新聞網站的規定,應當以等待期的起始日期為準,而不是以日曆年為準。

第五節

與發布官方公告有關的報紙和互聯網新聞網站的一般資格

範圍

文章17- (1) 本節規定了大會確定的開始和繼續在報紙和互聯網新聞網站上發布官方公告的權利的一般資格。

小隊要求

文章18- (一)報刊、互聯網新聞網站按第二、三項規定的數量和職責聘用輿論工作者。

(二)工作人員中體現的腦力勞動者;

a) 根據第 5953 號法律,以書面形式簽訂長期僱傭合同,

b) 根據他們的合同在全天和全月全額和按時支付他們的工資,

c) 他們實際上是在做這份工作,以換取他們在合同中規定的職責,

ç) 社會保障機構關於其工資的通知、保險費和應計稅款在法定期限內完整地進行,

d) 不從事有利於他們的商業業務,不從事新聞專業以外的任何活動,

e) 居住在其所在報紙或互聯網新聞網站的刊物或配額所在地,

強制的.

(3) 除負責人外,其他腦力勞動者在本省及相鄰省份境內逗留的,需考慮報紙或互聯網新聞網站的出版地或配額與地點的距離居住地和公共交通工具、廣播或配額 可以在居住地以外居住。 在這種情況下,管理局決定是否可以根據目的並持續地執行任務。 互聯網新聞網站一、二類輿論工作者最多兩名; 1個., 對於第四類和第五類人員,可不要求在配額地點落戶的條件為創意工作者。 在確定居住地時,以中央人口管理系統(MERNIS)記錄中的第一個居住地址為基礎。

(4) 如果在工作人員工作的腦力勞動者的書面僱傭合同被雇主或腦力勞動者終止,終止日期為第 5953 號法律的 5、6 和 7。 NCI 根據章程確定。

他們可以在隊伍中

文章19- (一)可列入工作人員的腦力勞動者,必須至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a) 從高等教育機構的傳播學院或其他學院的傳播相關部門畢業,或獲得高等教育委員會認可的同等文憑。

b) 持有知識分子記者證。

c) 在媒體工作至少6個月不間斷,前提是他畢業於職業學校傳播相關部門,並證明這項工作。

ç) 在媒體工作總計 5953 個月,其中至少有 6 個月是連續的,受第 12 號法律範圍內的社會保障立法的約束。

d) 在關於智力工作者的第 6 號法律範圍內根據社會保障立法工作總計 15 個月,其中至少 5953 個月是連續的,並證明這項工作。

e) 在公共媒體機構的新聞服務工作總計 6 個月,其中至少 15 個月是連續的,根據公法的地位,並證明這項工作。

(2) 僅限於受聘為作家和創意工作者的人員。 22/5/2003 依勞動法第 4857 號規定視為殘疾者,不追究第一項規定之條件。

他們不會在名冊上。

文章20- (1) 與報紙和互聯網新聞網站的特權持有人或根據第 5187 號法律的規定確定的法人代表(如果有) Kollektif 公司合夥人、普通有限公司的有限合夥企業、以資本為股份的有限合夥企業的有限合夥人、設備子公司的股東、 有限 在公司中代表公司的合夥人和公司董事,授權在股份公司中代表公司的合夥人,以及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 他們不能參加自己或其他出版物的知識分子工作。

(2) 擁有與發布官方公告有關的報紙和互聯網新聞網站的自然人的母親、父親、配偶、親生子女和繼子女,以及法人實體的管理或控制機構成員,他們的收養人子女、配偶的父母、相關報紙和互聯網新聞網站的工作人員。他們不能到場。 但符合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畢業條件的人員及持有知識分子記者證的親屬,不適用本款規定。

不止一種期刊的員工

文章21- (1) 如果知識工作者在超過一家報紙和互聯網新聞網站的工作人員中與發布官方公告有關,則僅在其中一家報紙和互聯網新聞網站的工作人員中接受他。 社會保障機構的記錄、合同和其他文件是這些交易的基礎。

工作人員通知義務

第22條 – (1) 報紙和互聯網新聞網站有義務最遲在 3 個工作日內通過 LANBİS 向機構提供有關其員工中知識分子的就業​​、職稱變更、解僱、稅收和保險應計的信息和文件這些交易完成後。

內容

文章23- (一)在報紙、互聯網新聞網站的內容中,按類別和指標的數量;

a) 以土耳其語發佈各種文本,特別公告和廣告除外,

b) 其他涉及刊物或配額地點及其所屬的政治、經濟、文化、藝術、社會、雜誌、體育等題材的新聞、專欄、文章、評論、研究、訪談和圖片、影像、照片等文章環境,前提是它們是原始的和最新的,包括圖形、卡通等,

c) 最新廣播電視直播流、值班藥店、經濟表、娛樂場所、天氣情況等,拼圖占星等內容不重複,

ç) 視覺內容應與新聞文本相關並成比例,並應按照新聞界的既定慣例進行安排,

d) 標題中,新聞內容不偏斜、不誤導、不製造矛盾,

e) 報紙和互聯網新聞網站每日新聞數量的三分之二由 (b) 項規定的內容組成; 在他們的工作人員和僱用作家的人中,至少有六分之一的內容是知識分子製作的新聞,他們應該包括他們自己的專欄,前提是 7 天內至少兩次,

它是強制性的。

(2) 報紙和互聯網新聞網站也可以包含其他語言的內容,前提是它們被翻譯成土耳其語。

(3) 報紙和互聯網新聞網站有義務以完整、正確和及時的方式發布官方公告和廣告,並採取必要的預防措施確保它們易於閱讀。

地理用途

文章24- (1) 在報紙和互聯網新聞網站的內容中;

a) 指定擁有工作人員中聲明的人員製作的內容的智力工作者,

b) 在公共機構、組織、機構、市政當局及其附屬機構、其他地方行政部門、政黨、非政府組織等編制的新聞稿、聲明和公告中使用相關機構和組織的來源,

c) 根據合同,在通過支付版稅或訂閱費獲得的新聞中註明相關人員或新聞機構,

ç) 在知識工作者收集、編輯和傳播信息的情況下使用新聞中心一詞,

強制的.

(2) 內容可以通過互聯網傳輸,來自期刊或非期刊,但必須註明來源名稱和其他必要信息,不超過新聞數量或面積的10%。

(3) 以任何方式或形式直接傳送的每條新聞或欄目最多可收錄30%。 以這種方式進行的傳輸不被視為原始內容。

(4) 在引用的內容中, 5/12/1951 根據第 5846 號《知識和藝術作品法》的相關規定,明確標明引用出版物的名稱和其他必要信息。

內容相似

文章25- (一)不得在同一刊物或不同刊物刊登類似內容。 在確定相似性時,不考慮合同內容。

(2) 兩份或兩份以上期刊連續刊登類似內容的,僅對其中一份刊物給予正式公告和廣告。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出版物的所有者是同一個人,則此人選擇要發布和宣傳的出版物。 如果期刊的所有者是不同的人,則出版權屬於證明其擁有類似內容使用權的出版物。

報紙名稱和互聯網新聞網站域名的變更

文章26- (一)報刊名稱、互聯網新聞網站域名不得含有違背一般道德觀念和公序良俗的詞語或簡稱。

(2) 互聯網新聞網站經主管機關作出封禁決定後,不得請求變更域名。

(3) 如果報紙想更改他們的名稱和互聯網新聞站點的域名,他們將包括他們的新名稱或域名在內的請求以簽名的形式發送給管理局。

(4) 如果董事會根據其審查結果確定名稱或域名符合第一段的規定,則允許更改。

(5) 報紙和互聯網新聞網站可以使用它們的新名稱或域名,但前提是它們必須在收到董事會關於更改的決定之日起至少 3 個工作日內通知本機構。 這些更改在進行之前會在可見區域向公眾宣布。

(6) 報紙和互聯網新聞網站有義務在通知變更許可決定後最遲一個月內進行公告和變更。 否則,它將以相同的名稱或域名繼續發布。

(7) 報紙和互聯網新聞網站在一個日曆年內不得要求更改名稱或域名超過兩次,出版物所有者的更改除外。

開發票

文章27- (一)報刊、互聯網新聞網站刊登的正式廣告,按《公示價收費標準》規定的原則和辦法開具發票,所有期刊均按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計算的價格開具發票。在扣除代理商的佣金後,他們用於特殊廣告和廣告。

(2) 開具違反規定運價或本條例確定的其他原則的發票,或因不開具發票而適用相關法律制裁的,不排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採取行動第 195 號。

會計交易

文章28- (1) 報紙和互聯網新聞網站應以資產負債表為基礎進行會計核算。

工作場所義務

文章29- (1) 報紙和互聯網新聞網站必須在致力於新聞職業的工作場所繼續開展活動。

(2) 在這個工作場所;

a) 每人擁有至少 5 平方米的工作面積,與員工中申報的腦力勞動者的比例,

b) 知識分子為了從事新聞工作而使用的必要技術。 你的設備 被發現,

c) 不從事與新聞職業不相容的任何其他專業活動或商業業務,同時不作為住所使用,

ç) 在明顯的地方懸掛帶有報紙和互聯網新聞網站名稱的標誌,

必須.

第二部分

關於發布官方公告相關報紙的規定

第一章

範圍和類別

範圍

文章30- (一)處於等待期或有權刊登正式公告的報紙,必須同時遵守本節規定和第一部分的規定。

播出地點

文章31- (一)報刊刊發地如下:

a) 10/7/2004 考慮到 5216 年 6 月 3 日第 2008 號大都會自治市法和 5747 年 12 月 11 日第 2012 號大都會自治市在大都會自治市邊界內設立區和修改部分法律的規定,十四個省和在獲得直轄市地位和/或直轄市邊界的省份已根據《建立二十七區和修改某些法律和法令的法律》重新界定;

1) 阿達納省 Çukurova、Karaisalı、Sarıçam、Seyhan 和 Yüreğir 區,

2) 安卡拉省 Altındağ, Çankaya, Etimesgut, Gölbaşı, Keçiören, Mamak, pursaklar, Sincan 和 Yenimahalle 區,

3)安塔利亞省阿克蘇, Döşemealti, 凱佩斯, Kepez ve Kepez 縣,

4)艾登省Efeler區,

5) 巴勒克西爾省 九月六日 和卡雷西縣,

6) 布爾薩省 Gemlik、Gürsu、Kestel、Mudanya、Nilüfer、Osmangazi 和 Yıldırım 區,

7) 代尼茲利省 Merkezefendi 和棉花堡縣,

8)迪亞巴克爾省巴格拉爾, 卡亞皮納爾, Sur 和 Yenişehir 地區,

9) 埃爾祖魯姆省的 Aziziye、Palandöken 和 Yakutiye 區,

10) 埃斯基謝希爾省 Odunpazari 和 Tepebaşı 區,

11) 加濟安泰普省 Oğuzeli、Şahinbey 和 Şehitkamil 區,

12)哈塔伊省安塔基亞和德夫內縣,

13)伊斯坦布爾省群島, Arnavutkoy, Avcilar, Bagcilar, Bahcelievler, Bakirkoy, Başakşehir, Bayrampasa, Besiktas, Beykoz, Beylikdüzü, Beyoglu, Buyukcekmece, Catalca, çekmeköy, 埃森勒, 伊森耶特Eyüpsultan, 法提赫, Gaziosmanpasa, Gungoren, Kadıköy, Kağıthane, Kartal, Kucukcekmece, Maltepe, Pendik, Sancaktepe, 薩里耶, 蘇丹貝里, sultangazi、Şile、Şişli、Tuzla、Ümraniye、Üsküdar 和 Zeytinburnu 縣,

14)伊茲密爾省Balçova, Bayraklı、博爾諾瓦、布卡、齊格利、加濟米爾、古澤爾巴切、卡拉巴格拉爾、 Karşıyaka, Konak, Narlıdere 和 Torbalı 區,

15) Kahramanmaraş 省 Dulkadiroğlu 和 Onikisubat 縣,

16) 開塞利省的 Hacılar、İncesu、Kocasinan、Melikgazi 和 Talas 地區,

17) 科賈埃利省 Başiskele, 伊茲米特和 Kartepe度假 縣,

18) 科尼亞省的 Karatay、Meram 和 Selçuklu 區,

19) 馬拉蒂亞省 Battalgazi 和 Yeşilyurt 區,

20) 馬尼薩省的王子和 Yunusemre 縣,

21) 馬爾丁省 阿圖盧 鎮,

22)地中海梅爾辛省, 阿克登尼基金牛座 和葉尼謝希爾地區,

23)穆拉省Menteşe區,

24) 奧爾都省 Altınordu 鎮,

25) 薩卡里亞省 Adapazari, Akyazı, Arifiye、埃倫勒、費里茲利、亨德克、卡拉普切克、薩潘賈、 Serdivan 和 Söğütlü 縣,

26) 薩姆松省 Atakum雅尼克伊爾卡德·伊姆 和 Tekkeköy 區,

27) 泰基爾達省 蘇萊曼帕夏 鎮,

28) 特拉布宗省 奧塔希薩爾 鎮,

29) 桑尼烏法省 埃尤比耶哈利利耶 ve Karaköprü 縣,

30) 範省 絲路傳說圖斯巴 和埃德雷米特地區,

il 中央唯一的廣播場所,

b) 3/7/2005 Adıyaman,具有中央直轄市的地位,考慮到日期為 5393 的市政法 的Afyonkarahisar、Agri、Aksaray、Amasya、Ardahan、Artvin、Bartin、Batman、Bayburt、Bilecik、Bingol、Bitlis、Bolu、Burdur、Canakkale、Cankiri、Corum、Düzce、Edirne、Elazig、Erzincan、Giresun、Gumushane、Hakkari、Igdir、Isparta , Karabük, Karaman, Kars, Kastamonu, Kırıkkale, Kırklareli, Kırşehir, Kilis, Kütahya, Muş, Nevşehir, Niğde, Osmaniye, Rize, Siirt, Sinop, Sivas, Şirnak, Tokat, Tunceli, Uşak, Yalova, Yozgat and Zonguldak 省份。一個人的中央單一廣播場所,

c) 哈塔伊省與 Dörtyol, Erzin Payas 縣; Hassa 和 Kırıkhan 縣; 與伊斯肯德倫 arsuz 縣; 科賈埃利省 Cayirova鎮, 達里卡, 迪洛瓦瑟 和蓋布澤地區; 穆拉省與費特希耶 賽迪克默 縣; 泰基爾達省 Çerkezköy 和 Kapaklı 區; Çorlu 和 Ergene 區是唯一的廣播場所,

ç) 除本段 (a)、(b) 和 (c) 項中提到的廣播場所外,每個地區都有一個單獨的廣播場所,

 可以接受。

(二)因行政分立、合併而新設的行政機構,本條例的實施程序和原則由董事會決定。

(3) 如果根據第 5216、5747 和 6360 號法律,在大城市範圍內的地區沒有報紙有權出版,則這些地區的出版地點被視為出版物所屬省份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地方。

分類

文章32- (一)報紙按出版地分類如下:

第二部分

狀況

待機時間

文章33- (1) 報紙獲得正式公告權的等待期為36個月。

廣播的連續性

文章34- (1) 除法律限制外,報紙有義務不間斷地繼續出版。

(2)32 NCI 1 文章中表中指定., 第二、三、四、五類報紙每日出版。 但是,這些報紙可能不會每週出版一次,特定於通知的日期,前提是它們在根據第

(3) 第 6 類報紙必須在其根據第 5187 號法律提交的聲明中指定的日期出版,每周至少出版兩天。

(四)因罷工停刊的報紙,自罷工結束之日起4日內; 除實際銷售數量外,在履行其他必要條件和義務後重新發布的,其發布官方公告的權利繼續有效。

(5) 報紙不得出版,前提是他們至少在齋月和祭祀假期前 3 個工作日通知機構,如果發生不可抗力,則應在 3 個工作日內通知機構。

交貨義務

文章35- (1) 報紙,作為檢查的依據,以確定是否及時、完整地履行了與本條例各條款有關的資格和職責;

a) 每期至少2篇,包括被視為文件的附件,有或沒有官方公告和廣告,

b) 這些問題的頁面將以機構確定的文件格式通過 LANBIS 發布,最晚發布日期為當天的 09.00:XNUMX,

它必須被發送到該機構。

(2) 在機構的其他分支機構開展機構服務活動的分支機構的省級中心出版的報紙,以及本條第一款 (c) 和 (ç) 項範圍內的報紙31 最遲應在發布日後的第二個工作日將其打印副本發送至 16.00:XNUMX。有義務將其交付給機構的分支機構,直到

印記和必填信息

文章36- (1) 必須在每期報紙上刊登其標籤。 在此印記中,出版物的名稱、日期、編號,如果出版物的所有者是自然人,如果是法人,法人(如果有)、商號和法人代表,如有,出版者、負責經理(編輯)、出版物類型和管理地點、聯繫電話、公司電子郵件地址、國家電子通知系統(UETS)地址和所在印刷廠信息安排和印刷是強制性的。

(二)報紙; 如果出版物的所有者、法人代表、出版商(如果有)、負責的經理(編輯)和管理地點發生變化,則有義務最遲在第一個工作日通過簽名通知機構,並且對隨後發布的第一期標籤進行必要的更改。

(三)印記覆蓋面積不得超過3平方厘米。

(四) 辦刊地和印製地在同一地址的報紙,可以在標籤上標示在同一個地址。

部門 筆記本

文章37- (1) 與每期報紙有關的信息,這些信息構成了有權發布官方公告的基礎。 在伊蘭比斯 須記入有關賬簿。

(2) 有關保存賬簿的程序和原則由董事會規定。

(3) 除必須記入賬簿的退貨金額外,所有信息均按日處理。 最遲在 10 天內記錄退款金額。

(4) 報社必須保存的書籍及其內容如下:

a) 紙質書本:報紙印刷過程中所用發票供紙的輸入和每期印刷所用紙張的輸出均按重量記錄的書本或紙張單位,根據印刷技術。 但是,如果有文件證明印刷過程中使用的紙張是由執行印刷的商業組織根據合同提供的,則可以不保留這本書。

b) 印本:記錄每期報紙的總印數、淨印數、殘印數、印地、時間、工藝等的賬簿,連同印刷收據或任何可能退回的文件,由印刷報紙的印刷廠。

c) 認購簿:登記認購人姓名、姓名(如有)、姓名、商號(如有)、地址、認購起止日期、認購人發票日期及編號的簿冊,價格是否從開始日期開始收集。 沒有訂閱者的報紙不必保留這本書。

ç) 銷售簿:這是顯示發票信息的書籍,其中包含每期報紙已提供給經銷商或執行分銷業務的經銷商在終端經銷商處出售的數量,以及有多少未售出但被退回,以及開具發票的訂戶數量(如果有)。

最少員工

文章38- (一)報社工作人員按類別要求的意見工作者最低人數、分佈及職責如下:

(2) 根據本條 1., 第二、三、四類報紙可以聘用最低限度的總編輯,而不是通訊員。

(3) 主流報紙必須按第一類規定的數量和崗位聘用意見工作者。

最小面積

文章39- (1) 報紙每期發行的最小日報版面按類別確定如下:

(二)確定報紙版面面積時,以版面大小和頁數為依據。

(3)在報刊面積的計算中;

a) 頁邊距超過 2,5 厘米的部分,

b) 各種定期或不定期的出版物、增刊或相同或單獨的特許權持有人的部分,免費或與報紙一起付費,

考慮 不宜服用。

(4) 主流報紙必須滿足第一類規定的版面面積要求。

頁面佈局

文章40- (1) 報紙版面設計要順應技術發展; 文本、圖片、照片、圖形和類似文本,並採取必要的預防措施,以便輕鬆閱讀和理解這些內容。

(2) 報紙內容中的新聞、專欄、文章、評論、採訪等書面文字,除標題和焦點外,每五厘米至少有12行,最多14行文字,字母必須不得小於 8 點,大於 10 點。必須使用。

(3) 考慮到報刊的慣例和印刷技術的特點,必須包括報紙每頁的日期、頁碼和名稱。

印刷要領

文章41- (1)報刊出版社 行業 並且隨著技術的發展,必須注意印刷技術,使各種文字、圖片、照片、圖形、卡通等易於閱讀和理解。

(2) 文具、辦公型、台式或便攜式數碼印刷機、電腦打印機、複印機、複印機除外; 輪轉/輪轉、平面膠印或工業數字印刷機。 但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第一款第(二)、(十三)、(十四)款規定的地方出版的報紙,必須在捲筒紙膠印機上印刷。

(3) 除不可抗力外,報刊印製不得在擬印刊日期前一天19.00:XNUMX前進行,並須在同印時完成每日最低實際銷售量房子沒有休息。

(4) 報紙最遲必須在印刷地點變更後的第一個工作日以簽字的方式通知本機構。

(5) 每期報紙的版面都按出版地排列,並且 15/7/1950 必鬚根據第 5681 和 2,25 年《印刷廠法》的規定,在出版省份境內經營的印刷廠印刷。 但是,表面積不小於 XNUMX 平方米的報紙也可以按照同樣的原則在其出版省份以外的印刷廠進行印刷業務,前提是他們以簽署的方式通知管理局預先形成。

分配原則

文章42- (1) 報紙在出版地向二級經銷商和終點經銷商的分發必須通過為定期出版物分發而設立的機構進行。 分銷機構的員工、工具和技術 設備 在身體條件上擁有與同行相似的各種機會是必須的。

(二)通過第一款規定的機構在全國至少2%的地區,包括管理地,通過這些機構下屬的子經銷商,在每個地理區域分配主流報紙的經銷商銷售。日常工作,並在終端經銷商處意識到這個問題。需要文檔。

(三)報紙的出版地沒有第一款規定的發行機構的; 他們被要求通過至少兩個終端經銷商來實現他們的經銷商銷售,考慮到廣播現場的銷售點,並記錄這個問題。

(4) 每期報紙必須在刊登日期的當天 09.00:XNUMX 之前在終點經銷商處出售。

(5) 報紙有義務採取必要措施報告從事發行業務的機構通過終端經銷商進行的銷售數據。

(6) 如果發行報紙的經銷商或經銷商發生變化,則必須最遲在 3 個工作日內以報紙簽字的方式通知機構。

最低售價及佣金率

文章43- (1) 銷售價格必須在每個出版日的第一頁註明,在當地和地區性報紙上不得低於 1,50 土耳其里拉,在熱門報紙上不得低於 2 土耳其里拉,包括增值稅.

(2) 支付給經銷商的佣金和給訂戶的折扣不得超過報紙上所載金額的40%。 支付給訂戶提供商的費用包含在該費率中。

(3) 認購價不得低於減去折扣(如有)後確定的銷售價格乘以認購期後的金額。

經銷商和訂戶銷售

文章44- (一)報社發行地報刊通過經銷商報刊和訂閱報刊按報刊類別要求實現的最低實際銷量和退貨數量及比例如下:

(2) 主流報紙必須滿足第一類規定的銷售和退貨條件。

(3) 除因合理、可接受的原因多次銷售外,在終端經銷商處實際銷售的是一件一件的。 逐個 完成是必不可少的。

(4) 認購數量必須滿足的條件才能計入每日實際銷售數量:

a) 不考慮持續時間少於 1 個月的訂閱。

b) 每期報紙,在刊登日期的當天 09.00:XNUMX 之前交付給訂閱者,  或通過批量簽發運單來執行訂戶分銷業務的人,這些交易必須記錄在案。

c) 在 (b) 小段規定的時間開具並交付給訂戶的訂閱發票的報紙數量計入實際每日銷售額。 報紙有義務採取必要的措施來確定訂閱銷售的副本是否在訂閱者所有者手中。

(五)報刊訂閱銷售收入;

a) 每期實際發行量不超過1.000份的報刊; 每個自然人認購每個號碼1個; 公共機構、機構、機構和附屬機構、非政府組織、工會和政黨組織最多 10 個; 其他法律實體最多 5 個,

b) 每期實際發行量在1.000份以上的報刊; 每個自然人認購每個號碼1個; 公共機構、組織、機構和附屬機構、非政府組織、工會和政黨組織最多 20 個; 其他法律實體最多 10 個,

被)追捧 實際銷售額可計入訂閱人數。

搜索訂閱者

文章45- (1) 本機構可依職權調查訂戶是否履行了規定的職責。

(2) 作為機構進行的任何研究的結果; 如果確定訂戶數低於實際銷售的最低數量或仍高於該數量,但有15%或以上的訂戶實際未繼續訂閱,則暫停該報紙的出版權。

(3) 如果根據第二款無法確定出版權終止的日期,則在被視為無效的訂閱者中,訂閱日期最早的訂閱者的發票開具日期應為被視為暫停日期。

第三部分

公示額度指標情況及數量

主要指標

文章46- (一)指標數量以報紙月度官宣指標為準;

a) 主流報紙中,日刊180份,非周刊1份,

b) 每天在市中心發布的 150 個,那些不是每週發布一次的 1 個,

c) 在各地區,每週每天發布 150 件,6 天發布 130 件,5 天發布 100 件,4 天發布 80 件,3 天發布 60 件,2 天發布 40 件,

 決定。

附加指示條款

文章47- (1) 為了使報紙受益於附加指標;

a) 已發布官方公告至少 6 個月,

b) 至少向後 1 個月滿足附加指標要求,

c) 以簽名的形式向管理局提交他們的請求,條件是他們清楚地說明本條例中規定了適用附加指標應用的條款的條款,

必須.

(2) 如果機構確定滿足第一段中的條件,則報紙開始受益於附加指標的日期是請求記錄在機構記錄中的日期。

額外的工作人員區域指示器

文章48- (一)在其乾部中,按照本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具備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條件和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最低限度腦力勞動者的職責和人數比例;

a) 員工中有創意的員工是其兩倍;

1) 3,00/1 的報紙表面積至少 3 平方米,分佈廣泛,出版地點在伊斯坦布爾,

2)2,25/1的其他報紙,表面積至少為3平方米,

b) 在僱用 3 倍以上腦力勞動者的大眾報紙中,表面積至少為 3,70 平方米的報紙,以 2/3 的比率計算,

ek 指標被應用。

打印附件指示符

文章49- (1) 前提是每個省至少有5.000份日報;

a) 2/1 發表在 6 個省,

b) 3/1 發表在 3 個省,

ek 指標被應用。

分佈附加指標

文章50- (1) 能夠進行期刊發行的人員、工具和技術 設備 以及與這些機構相關的最後一點,通過在至少 70% 的日常基礎上,在每個地理區域的至少一個省份中展示整個每日最低實際銷售額,以及出版地點國家, 通過在物理條件方面擁有與同行相似的各種機會的機構。1/3 比率的附加指標適用於在經銷商處銷售的廣泛報紙,並根據要求證明此問題。

銷補指標

文章51- (一)面值在1平方米以上的大眾報紙和第一類、第二類報紙;

a) 日實際銷量10.000台以上且其中3.000台以上通過經銷商實現的,按1/3的比例計算;

b) 日實際銷量超過25.000件且其中至少5.000件通過經銷商實現的,按1/2比例,

c) 每日實際銷量超過50.000件且其中至少10.000件通過經銷商實現的,按1x的比例,

ç) 每日實際銷量超過 100.000 台且其中至少 15.000 台是通過經銷商實現的,按 1,5 倍的比率,

d) 日實際銷量超過150.000台且其中至少20.000台是通過經銷商實現的,按兩倍的比例實現,

ek 指標被應用。

(2) 2,25個,表面積至少為3平方米., 來自第四和第五類地方和區域報紙;

a) 日實際銷量1.000台以上且其中500台以上通過經銷商實現的,按1/6的比例計算;

b) 日實際銷量超過2.500件且其中至少1.000件通過經銷商實現的,按1/4比例,

c) 日實際銷量超過5.000件,其中至少2.000件通過經銷商實現的,按1/3的比例計算;

ç) 日實際銷量超過10.000件且其中至少3.000件通過經銷商實現的,按1/2的比例,

ek 指標被應用。

第三部分

互聯網新聞網站發布官方廣告的規定

第一章

範圍和類別

範圍

文章52- (一)處於等待期或有權發布正式公告的互聯網新聞網站,必須同時遵守本節規定和第一部分的規定。

分類

文章53- (一)互聯網新聞網站按名額分類如下:

(二)本條範圍內的互聯網新聞網站類別以省界為單位確定,地區也計入本名額。

(3) 一般類別; 一., 不管第2、3、4、5類中的哪一個 77 NCI 為刊登本條第一段所列的官方公告,具有一定資質的互聯網新聞網站也將在此名額中。 一般類別的互聯網新聞站點也可以從基於省界創建的配額名額中的官方公告中獲益。

第二部分

狀況

待機時間

文章54- (1) 互聯網新聞網站發布官方廣告的等待期為 24 個月。

(2) 為獲得特例發布官方公告的權利,簽署 1., 2 個月的等待期適用於滿足為第 3、4、5 或 2 類確定的最低員工人數和每日最低內容數量的 4 倍以及每日最低獨立訪問者數量的 6 倍的互聯網新聞網站。 獲得本款範圍內正式廣告發布權的互聯網新聞網站,在獲得發布權後,應當至少持續滿足本款規定的條件18個月。 否則,出版權將被停止。

(三)互聯網新聞網站按照第二款規定完成等待期取得發表權的,符合條件的,還可以享受附加指標。

特許經營權

文章55- (1) 互聯網新聞網站的特許經營商;

a)如果他是自然人,則此人是土耳其公民,

b) 如果是法人,其51%的資本屬於土耳其公民,法人代表、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會多數成員和總經理,並且決策機構中的大多數選票是土耳其共和國公民的自然人或法人,

強制的.

(2) 第一段中提到的自然人的居住地必須位於土耳其,法人必須在土耳其經營。

廣播的連續性

文章56- (1) 互聯網新聞網站有義務不間斷地繼續播出,但不可抗力和法律限制除外。

(2) 因罷工而不得不暫停發布的互聯網新聞網站應在罷工結束後 30 天內繼續發布官方廣告,前提是它們通過履行其他必要的資格和職責繼續發布,不包括訪問者流量信息情況。

(3) 在齋月和祭祀節期間,不從互聯網新聞網站查詢訪問者流量和內容情況,前提是他們至少提前 3 個工作日通知管理局。

保存內容的義務

文章57- (1) 互聯網新聞網站有義務根據第 5187 號法第 10 條的規定,應管理局的要求,以允許審查的方式提交其保留的內容。

(二)互聯網新聞網站有義務根據本機構的要求,採取必要措施,將其發布的內容和用戶訪問其網站的信息予以公示。

印記和聯繫信息

文章58- (1) 在互聯網新聞站點中,必須在用戶可以直接從主頁訪問的通信標題下添加印記。 在這個標題下; 如果出版物的所有者是自然人,如果是法人,則法人(如果有)、商號和法人代表(如果有)、出版商、負責經理(編輯)、管理地點、聯繫電話、公司電子郵件地址、UETS 地址和地點提供商信息是必需的。

(2) 互聯網新聞網站; 如果出版物的所有者、法律實體代表、出版商(如果有)、負責經理(編輯)和管理地點發生變化,則有義務在第一個工作日將更改的簽名副本通知機構最新的,並在同一天在通信標題下進行必要的更改。

(3) 互聯網新聞網站有義務最遲在一個工作日之前通過簽名將託管服務提供商的變更通知機構。

最少員工

文章59- (一)互聯網新聞網站工作人員按類別要求的意見工作者最低人數、分佈和職責如下:

新聞和內容的最少數量

文章60- (1) 互聯網新聞網站發布新聞的最低數量按類別規定如下:

(2) 互聯網新聞網站內容中的新聞和欄目必須包含日期和時間信息。 內容首次提供的日期和時間以及後續更新信息均顯示在內容上,每次訪問時不會更改。

最低客流量信息

文章61- (1) 互聯網新聞網站每日最低訪問量信息按類別分類如下:

(2) 根據類別和指標,至少 15% 的獨立訪問者數量必須由直接訪問者組成。

(3)1., 第二、三、四、五類互聯網新聞網站訪問者日均停留時間至少2分鐘; 在一般類別中,必須至少有 3 分鐘。

(4)客流量信息考慮國內來源。 但是,一般類別的互聯網新聞站點的訪問量數據計算中有5%來自國外。

(5) 應當局的要求,互聯網新聞網站有義務通過 LANBIS 提供每個廣播日的訪問者流量信息,直至次日 17.00:XNUMX。

(6) 互聯網新聞站點必須使用當局確定的收集訪問者流量信息的測量工具。

設計和編碼原則

文章62- (1) 互聯網新聞網站要注重順應技術發展的設計和編碼技術,使其內容中的各種文字、圖片、照片、圖表、漫畫等內容易於理解,並與此類內容的正文相關並易於閱讀。必要的預防措施。

訪客流量嚴重違規

文章63- (1) 任何故意和欺詐行為,通過任何已知或未來開發的方法,旨在部分或完全阻止、破壞、使機構無法履行向具有一定資格的期刊平等分發官方廣告的職責和條件,或通過執行交易非法影響廣告分發配額,以及訪問者流量信息 操縱 無法完成。

(2) 互聯網新聞網站; 受到他人的網絡攻擊 操縱 它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信息技術和通信管理局任何給人印象的情況,並從這種情況發生的那一刻起採取必要的技術措施。 提交申請後,有義務立即將這種情況和採取的措施通知該機構的分支機構,以便他們採取有關官方公告和廣告發布義務的措施。

第三部分

公示額度指標情況及數量

主要指標

文章64- (一)以互聯網新聞網站月官方廣告額度為指標的指標個數為1個。

附加指示條款

文章65- (1) 為了讓互聯網新聞網站受益於附加指標;

a) 已發布官方公告至少 6 個月,

b) 至少向後 1 個月滿足附加指標要求,

c) 以簽名的形式向管理局提交他們的請求,條件是他們清楚地說明本條例中規定了適用附加指標應用的條款的條款,

必須.

(2) 如果管理局確定滿足第一段中的條件,則互聯網新聞網站開始受益於附加指標的日期是將請求提交給機構記錄的日期。

小隊補充指標

文章66- (一)從互聯網新聞網站,按第五十九條規定具備本辦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條件的知識分子最低崗位職責和人數比例確定;

a) 2/1 對於那些擁有 6 倍 idea workers 的員工,

b) 3/1 倍於那些擁有 4 倍 idea 員工的員工,

ek 指標被應用。

客流量附加指標

文章67- (1) 互聯網新聞網站所屬類別的意見工作者的最低數量;

a) 獨立訪客的最低數量,僱用至少兩倍;

1)1,5倍以上者為1/3,

2)2倍以上者為1/2,

b) 僱用至少 3 倍訪客數量且最低獨立訪客數量超過 3 倍的企業,稅率為 1 倍,

ek 指標被應用。

廣告傳播附加指標

文章68- (一)機構公告 在門戶網站上 每天至少發布3個不同的廣告; 從機構確定的社交網絡中,按 1/6 的比率對機構確定的共享自己帳戶的人應用附加指標。

(2) 那些想要從第一段中指定的附加指標應用程序中受益的人必須以訪問者可以在主頁上輕鬆看到的方式在網站上指定他們的社交網絡帳戶。

(三)依職權或經投訴,依第一款規定獲益於附加指標應用之互聯網新聞網站,違反本法第四十九條關於新聞道德原則之大會決議者。第 3 號關於新聞廣告機構在其社交網絡帳戶內容中的組織 董事會決定,互聯網新聞網站不得在不超過 195 個月的時間內受益於第一段的規定.

第四部分

官方廣告的分發和發布

第一章

一般原則

官方公告的分發和發布原則

文章69- (1) 根據本條例規定的程序和原則,根據強制發布的立法,向有權發布由管理局確定的官方公告的報紙和互聯網新聞網站分發官方公告的官方公告。

(二)在發佈公示時,按照公示的法律依據提出要求。

(三)官方公告;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它會刊登在報紙的普通版上,並在土耳其各地的互聯網新聞網站上播出。

(4) 官方公告也通過該機構的數字板發布,該數字板位於互聯網新聞網站的主頁和可見區域。

官方公告的展示、排列和測量

文章70- (1) 報紙或互聯網新聞網站或廣告 在門戶網站上 公示發布的安排和計量程序必須按照公示價格表確定的程序和原則執行。

(2) 開具發票時不考慮違反官方公告價格表的申請。

(3) 官方公告在互聯網新聞網站上的顯示方式、區域和發布方式由董事會決定。 這些廣告的價格、字體、尺寸、測量方法和其他技術條件由官方公告價格表確定。

每月官宣額度

文章71- (1) 每月官方公告配額是衡量一個月內可能在出版物或配額地點發布的官方廣告將分發給每家報紙或互聯網新聞網站的比率的衡量標準在那個地方。

(二)在確定報紙每月公示額度時; 考慮到面積、腦力勞動者人數、每天實際銷售數量、分銷銷售方式、印刷技術和地點、一個月的出版物數量等因素。

(三)確定互聯網新聞網站每月官方廣告額度; 考慮了意見工作者數量、內容數量、唯一訪問者數量、頁面瀏覽量、頁面停留時間以及官方廣告在社交媒體賬戶上的分享等因素。

(4) 每月首日至末日發布的公示配額及分佈情況表,根據刊發地或配額,按規定向相關報刊或互聯網新聞網站提供。月末交易的最終確定。

確定要應用的指標數量

文章72- (一)確定報紙或互聯網新聞網站月度公示指標的主要指標數、附加指標條件和費率,按刊發地或指標安排在第二、三部分。

(二)申請指標總數; 主要指標個數乘以附加指標比率,所得數與主要指標個數相加後確定。

官宣係數

文章73- (1) 官方廣告係數用某播出或配額場所當月刊登的官方廣告量除以在該場所刊登並有權使用的報紙或互聯網新聞網站的指標總數得到。發布。

確定每月官方配額的程序

文章74- (一)報紙或互聯網新聞網站月度官方廣告指標按其適用的指標總數乘以月末擬計算的官方廣告係數計算。

配額帳戶

文章75- (一)報紙或互聯網新聞網站1個月官方廣告額度按30天計算。 以所用指標總數的三十分之一作為計算報刊或互聯網新聞網站一日名額的依據。 但是,如果在他們根據第 5187 號法律的規定提交的聲明中說明,對於那些不是每週出版一次的報紙,這個數字將被視為 26,特定於那些日子。

(二)因故需要公示不足一個月的,公示數量按報刊或互聯網新聞網站每日配額確定。

(三)報刊、網絡新聞網站刊登一個月以上或者不足一個月的官方廣告,扣除次月配額或者增加配額。

(4) 未按時刊登或無正當理由不刊登官方廣告的報紙和互聯網新聞網站,如果未按月刊登官方廣告限額發布官方廣告,則不能在接下來的幾個月中申請這些餘額.

報紙配額申請例外

文章76- (1) 從有權刊登官方廣告的普通報刊起往後12個月;

a) 通過經銷商每期日實際銷量不低於25.000,面積不低於3,00平方米,

b) 按照第 18 條和第 19 條規定的第 38 條和第 1 條規定的資格和第 2 條中規定的最低人數和職責,在其乾部中僱用至少 XNUMX 倍以上的腦力勞動者,

c) 在不影響第五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情況下,董事會有權為報紙發佈單獨的官方公告配額和分配表,無論報紙的出版地點如何,或者終止這種做法,對於報紙每日銷售額超過 51。

(二)按第一款規定編制的表格中報刊實際日銷量低於2萬份的,該報刊納入刊發地公示的配額和發行表。

(3) 為了包含在根據第一段準備的表格中,報紙必須向管理局提交已簽名的請求。 如果通過審核或檢查確定條件已滿足,則這些報紙將在下個月列入相關表格。

將在一般類別的互聯網新聞網站上發布的公告

文章77- (一)綜合類互聯網新聞網站發布的官方公告如下:

a) 9/6/1932 執行和破產法第2004條第四款第(二)項日期和編號為114和2  在本條第二款範圍內發布的公告。

b) 4/1/1961 稅務訴訟法第 213 號第 104 條第一款第(三)項最後一句範圍內的公告

c) 8/9/1983 日期為第 2886 號國家招標法第 17 條 NCI 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予以公告。

ç) 4/11/1983 2942年《徵收法》第十條第四款範圍內的公告。

d) 22/11/2001 在日期為 4721 的土耳其民法典範圍內發布的第 713 條中關於缺席、所有權取消和登記訴訟、繼承和繼承訴訟以及特別訴訟時效的公告。

e) 9/6/2004 新聞法第 5187 號第 18 號第 XNUMX 條第 XNUMX 款範圍內的公告。

f) 5/3/2020 日期為第 7223 號的產品安全和技術法規法第 16 條  本條第八款範圍內的公告。

(2) 董事會有權單獨安排公示配額和分配表,只在一般類互聯網新聞網站發佈公示,而不管按地方省界制定的配額管理,或終止本申請。

第五

刊登官方廣告的期刊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範圍

文章78- (1) 僅有權刊登廣告或處於等待期以獲得此權利的期刊必須遵守本節的規定。 此外,第一部分的規定在其相關性範圍內適用。

內容

文章79- (一)本節範圍內的期刊內容; 其他文章,如新聞、專欄、文章、評論、研究、採訪、圖片、照片、圖形、漫畫等,必須放置。

第二部分

關於報紙和雜誌的條款

待機時間

文章80- (1) 為使報刊雜誌獲得刊登正式廣告的權利,至少按照刊登時間,從刊登要求開始;

a) 每週發布一次或以上的 1 篇,

b) 其中 15 個每 9 天發布一次,

c) 每月出版的 6 個,

ç) 每 2 個月發布的 3 個,

d) 3 個季度出版的,

數字 需要發布。

(2) 出版 範圍 官方廣告不會在超過 3 個月的報紙和雜誌上刊登。

專刊

文章81- (1) 對於在等待期間出版特刊的報紙和雜誌,最多可提供 2 期特刊的官方廣告。

最少員工

文章82- (1) 在報刊雜誌的最低創意工作者職位上,必須至少聘用一名負責經理(編輯)和一名記者。

最小面積

文章83- (1) 報刊雜誌的表面積必須至少為1,40平方米。

廣播的連續性

文章84- (1) 在報紙和雜誌根據第 5187 號法律發表的聲明中, 在期間 他們必須出版。

(2) 有權刊登正式廣告的報刊雜誌,每月至少出版一期或以上的,可在同一年內合併1期,但不得超過2期。

交貨義務

文章85- (1) 報紙和雜誌,無論是否包含廣告,必須將每期至少 2 份(包括附件)交付給機構的分支機構,並將這些問題的頁面以機構確定的文件格式提交給機構, 通過 LANBIS。 否則,它將從期刊列表中刪除。

第三部分

關於互聯網新聞網站的條款

待機時間

文章86- (1) 互聯網新聞網站要獲得發布官方廣告的權利,從他們提出發布請求之日起,等待期為 30 天。

廣播的連續性

文章87- (1) 互聯網新聞網站有義務不間斷地繼續播出,但不可抗力和法律限制除外。

最少員工

文章88- (1) 在互聯網新聞網站的最低意見工作者職位上,必須至少聘請一名負責經理(編輯)和一名記者。

最低含量

文章89- (1) 要求互聯網新聞網站每月至少發布 30 篇內容。

(2) 互聯網新聞網站內容中的新聞和欄目必須包含日期和時間信息。 在互聯網新聞網站上,內容首次呈現的日期和時間以及下一次更新信息以每次訪問時不會改變的方式指示在內容上。

印記和聯繫信息

文章90- (1) 在互聯網新聞站點中,必須在用戶可以直接從主頁訪問的通信標題下添加印記。 在這個標題下; 如果出版物的所有者是自然人,如果是法人,則法人(如果有)、商號和法人代表(如果有)、出版商、負責經理(編輯)、管理地點、聯繫電話、公司電子郵件地址、UETS 地址和地點提供商信息是必需的。

(2) 互聯網新聞網站; 如果出版物的所有者、法人代表、出版商(如果有)、負責經理(編輯)和管理地點發生變化,則有義務最遲在第一個工作日簽名通知機構,並同一天在通信標題下進行必要的更改。

保存內容的義務

文章91- (1) 互聯網新聞網站有義務根據第 5187 號法律第 10 條的規定,應管理局的要求提交其保留的內容,以便審查。

第六部分

審計和控制委員會報告

第一章

一般原則

一般規定

文章92- (1) 有權刊登官方廣告的報紙或互聯網新聞網站或為獲得此權利而經歷等待期的報紙或互聯網新聞網站至少每 2 年檢查一次。

(2) 在確定第一段中規定的已受等待期限制的報紙或互聯網新聞網站的 2 年期限時,應考慮相關報紙或互聯網新聞網站的最後指定等待期開始日期。

(三)對處於等待期的報刊、互聯網新聞網站,經簽字委託或者根據需要直接進行臨時檢查; 等待期結束時的檢查也是根據報紙和互聯網新聞網站簽署的請求進行的。

(4) 為了收集信息和文件,這些信息和文件將構成確定報紙和互聯網新聞網站是否有權發布官方公告、該權利是否受到侵犯或發布權是否已停止的依據,控制委員會是成立,其任務是僅在必要時確定情況。 由於對他們準備的報告提出異議而認為有必要時,可以設立控制委員會,分配沒有參加前一屆委員會的成員。

(5) 報紙、雜誌或互聯網新聞網站有權刊登官方廣告或為獲得此權利而經過等待期,如果認為有必要,也可進行審計。

確定記者會員候選人

文章93- (1) 監事會記者人選由董事會於2月確定,任期XNUMX年,在持有記者證的輿論工作者中,由總經理推薦。

(2) 發現不能任職的候選人按同樣程序任命新的候選人。

(三)歷年在監事會任職的,可再次參選。 腦力勞動者的退休並不妨礙他成為控制委員會成員的候選人。

控制委員會的建立和授權

文章94- (1) 授權總局根據需要設立足夠數量的控制委員會,並讓這些委員會不受時間和地點的限制開展工作。

(2) 監督報紙或互聯網新聞網站的控制委員會以及在需要時成立的新控制委員會由 1 名機構官員、1 名主席和 2 名由總經理指派的成員組成。 必要時,可將1名持有記者證的記者作為知識分子納入本委員會。

控制委員會的職責和權力

文章95- (1) 控制委員會的職責; 檢查和確定與官方公告和廣告有關的期刊是否按時、完整地履行了本條例規定的職責和資格。

(2) 為第 XNUMX 段的目的授權控制委員會進行的工作 主要的 這是如下:

a) 在審計期間收集有關報紙員工、印數、分發給經銷商的清單、銷售和退貨數量以及訂閱銷售(如果有)的信息; 檢查印刷廠、發行機構以及附屬於這些機構的子公司和終點經銷商以及紙張銷售地點的工作和記錄; 控制存檔的內容。

b) 互聯網新聞網站; 檢查有關工作人員、託管服務提供商、他們發布的內容和用戶訪客流量信息的各種信息和文件。

c) 從官方機構和組織以及自然人和法人處獲得他們可能需要的有關監督對象的信息和文件。

ç) 為履行本條例賦予他們的職責進行各種研究和檢查,必要時獲取與審計有關的各種信息和文件。

審計費用

文章96- (1) 支付給控制委員會成員的每日津貼和差旅津貼的程序和原則由會員大會確定。

(2) 在期刊檢查中任命的控制委員會成員的日常津貼和差旅津貼;

a) 在依職權進行的檢查中,管理局,

b) 應要求進行的檢查以及中期和最終檢查中的相關報紙或互聯網新聞網站,

通過 付費。

(三)發生通知、投訴的,檢查費用由通知、投訴人在檢查前支付。

(4) 因報刊或互聯網新聞網站的原因造成無法進行檢查或檢查時間超過XNUMX天的,差額費用由相關報刊或網絡新聞網站承擔。

(5) 如果報紙或互聯網新聞網站要求審計,管理局最遲在請求登記後的 5 個工作日內要求審計費用。 在管理局指令規定的15個工作日內將審計費用轉入銀行賬戶後,審計在15個工作日內進行。

(6) 審計費用由報刊或互聯網新聞網站支付的,考慮相關報刊或互聯網新聞網站是否有權刊登或是否處於等待期,關於報刊或互聯網新聞網站報刊或互聯網新聞網站是否處於等待期。書面指示要求支付的期限和支付費用金額的日期,適用本條例有關規定。

執勤障礙

文章97- (1) 記者控制委員會成員不得參與對其所屬報紙或互聯網新聞網站的審計。

(2) 控制板 如果根據其成員與被審計期刊之間的文件存在敵對指控,總局應在必要時在 10 個工作日內通過建立新的控制委員會對報紙或互聯網新聞網站進行重新審計。

(3) 進行調查後,如果發現敵意指控無效,則對報紙或互聯網新聞網站訴諸其他法律補救措施,不應妨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 195 條採取的行動。第 49 號法律。

(4) 報紙或互聯網新聞網站的所有者、法人實體的代表(如果有)及其配偶和血緣親屬以及三代以內的姻親不能成為控制委員會成員。

清晰的控制和檢查

文章98- (1) 為了能夠進行控制和檢查;

a) 報紙; 管理地點、他們經營的建築物和服務區域、印刷他們的印刷廠、他們在印刷過程中使用的紙張的採購供應商、執行分銷業務的經銷商,

b) 互聯網新聞網站; 管理地點、建築物和服務區域,

她的 負責計時。

文件的可用性和供應

文章99- (一)報紙; 有義務保存運單、發票、與印製印刷廠有關的合同、購紙供應商、執行發行業務的經銷商和與訂戶銷售有關的人員等各種文件,並採取措施確保提供這些文件和有關文件的信息。

(2) 除了保留有關互聯網新聞網站託管服務提供商的合同和發票等各種文件外,還有義務採取措施確保提供這些文件和與這些文件有關的信息。

檔案審查

文章100- (1) 應控制委員會的要求,以便進行檢查;

a) 報紙必須至少準備好最近 2 年的合集,並為最近出版的 3 期的每一頁印刷圖案,

b) 互聯網新聞網站至少有 2 年的內容,

推介會 不得不。

阻止控制

文章101- (一)暫停妨礙監管部門檢查的報紙、互聯網新聞網站的出版權。 即使根據相關報紙或互聯網新聞網站的申請,決定以審查方式繼續刊登權,也不適用刊登權被暫停期間的補償程序。

第二部分

控制委員會報告

控制委員會報告和簽署

文章102- (1) 總司有權根據審計的目的和需要確定審計委員會報告的形式。

(2) 董事會的所有成員都必須出席該審計並在報告上簽字。 如果拒絕簽署,棄權的成員有義務在報告上加註說明拒絕的原因。 否則,該報告被視為無效。

(3) 在這種情況下,除了相關報紙或互聯網新聞網站的成員之外,新的控制委員會將導致上述報告被視為無效,最遲應在 10 個工作日內進行審計,任何導致報告無效的控制委員會成員都將被審計。不支付控制委員會費用。

(4) 如果任何成員有藉口或以妨礙審計進行的方式不參加董事會,則應從成員候選人中正式確定參加董事會的成員。

(五)在檢查結果說明報告中,以文件為依據,明確期刊是否符合本條例規定的認定條件,是否履行了賦予的職責。

報告的交易和持續時間

文章103- (1) 由總經理任命的控制委員會最遲在審計或審計完成後 15 個工作日內發布有關任務的報告,並將其記錄在機構文件中,在準備好的求職信的附件中由總統。

(2) 以這種方式提交給機構的報告的結果在進行必要的審查後,最遲在到達控制局之日起 3 個工作日內提交給總局。

(3) 如猶豫不決,總司可要求補充報告或根據其確定的問題通過評估決定情況。 總局的權力機構根據他們的興趣,最遲在 2 個工作日內將上述報告轉交給公告局或控制局。

(四)總局移送報告的辦理最遲在4個工作日內完成。

(5) 應要求,可將報告副本提供給總局主管的期刊。

反對報告

文章104- (1) 控制委員會的報紙或互聯網新聞網站;

a) 其在程序方面的形成,

b) 其準備的報告的內容,

c) 根據他們的報告做出的決定,

針對 提出的異議按照本條例關於控制委員會規定的程序解決。

異議的解決

文章105- (1) 對監督委員會報告的內容有異議的,總局可以在 20 天內讓另一個監督委員會重新審查報紙或互聯網新聞網站,以反對根據監督委員會的報告作出的決定。

(二)對擬由董事會擬組成的控制委員會編制報告和審計報告的決定提出異議的,由董事會審議通過。 如有要求,董事會在認為必要時也會聽取報紙或互聯網新聞網站所有者的意見。

通知主管當局

文章106- (1) 機構總局在執行任務期間發現的腐敗問題將報告給主管部門。

第七節

關於實施本條例的決定

第一章

一般原則

關於決定的一般規定

文章107- (一)按照本條例的規定; 根據對各種檢查或控制委員會報告或 LANBIS 記錄的檢查、調查和調查的結果,確定和決定發布或每月官方公告配額交易的權利。

(2) 無法及時及時發現違法行為並不排除在這方面採取行動和製裁。

(三)對報刊、互聯網新聞網站在違法期間發布的官方公告進行抵銷。

(四)在第一款規定的審查期間,經認定報刊、互聯網新聞網站的違法行為繼續存在的,暫停有關刊物發佈公示的權利。

(5) 因違反法律規定而對報紙或互聯網新聞網站進行扣除程序的事實並不妨礙根據第 195 號法律第 49 條的規定實施制裁。

(6) 根據本條例對報紙或互聯網新聞網站作出的關於違反立法的決定的副本,連同其所依據的文件,根據第 195 條提交董事會採取行動第 49 號法律的規定。 待董事會決議確定後,按確定的期限執行停止發佈公告和廣告的處分。

(7) 第 195 號法第 49 條的規定不適用於報紙或互聯網新聞網站及時通知違反該法規定的情況。

(8) 根據本條例作出的決定在 7 個工作日內送達報紙或互聯網新聞網站。

(九)關於公示,審查和決定包括第三方在內的各類申請的職責和權限屬於總局。 如有衝突,決議機構為董事會。

(10) 對董事會的決定,只有在原則上需要作出決定的情況下,最遲在 30 天內可以向會員大會提出異議。 提出異議不暫停執行。

第二部分

總部決定

總局決定的內容

文章108- (1) 在決策中;

a) 確定違規或新指標的方法,

b) 決定所依據的決定,

c) 違規的持續時間,如果有的話,

ç) 抵消或補償期限和金額,如果有的話,

d) 如果檢測到,恢復發布權的日期,

e) 如何以及向哪個當局或當局上訴該決定,

地方 得到。

等待期的延長和完成

文章109- (1) 如果在等待期內違反大會確定的任何條件,則等待期按違規發生的天數延長。

(2) 等待期結束的日期根據報紙或互聯網新聞網站在等待期結束時簽署的請求進行檢查並支付檢查費用後確定。

(3) 等待期結束時,如滿足大會確定的條件,則等待期結束。

(4) 如果報紙或互聯網新聞網站在超過第 15 條規定的檢查或審查請求確定的 3 個月期限後提出請求,新的等待期將通過將經過的時間加上等待期來確定。

暫停發表權

文章110- (一)被暫停發表權的報紙、互聯網新聞網站,在違法行為得到糾正恢復恢復前,不予正式公告。

(2) 暫停發表權的期限為從導致暫停的違規行為開始到違規行為結束的天數。

重新延續發表權

文章111- (一)對報刊、互聯網新聞網站簽署的申請,審查造成暫停出版權的違法行為已經消除。

(2) 認為必要時,可以根據發布權設立控制委員會,並可以決定進行審計。 在這種情況下,報紙或互聯網新聞網站應在通知進行審計的決定時支付審計費用。  有義務按照條款付款。

(3) 經依職權裁定或第一款審查或依第二款規定進行之檢查,認定導致發表權中止之違法行為已獲補救者,發表權自該日期起繼續有效。

(4) 第一段中籤署的申請日期是包含申請的信件被記錄在機構記錄中的日期。

抵銷和補償程序

文章112- (一)扣除違法期間報紙、互聯網新聞網站刊登的官方公告對應的數額,以及對其享有權利但不能刊登的官方公告的補償。

(2) 抵消和補償交易在隨後的幾個月內進行,超過有關交易決定之日相關出版物每月官方公告配額的一半,以防止報紙和互聯網新聞網站受害。 但扣除或補償金額超過本公告決定日當月公示配額3倍的,按決定日全部公示配額進行扣除或補償。 另外,一般類互聯網新聞網站因違反一般類條件而扣減處理的,屬於一般類配額,否則屬於省內。 基於 應用於配額。

(3) 有關抵消和補償的做法在其所依據的決定成為最終決定後實施。

(四)在刊物或者配額場所只有一家報紙或者互聯網新聞網站有權刊登的,扣減交易;

a) 在市中心出版的其他報紙上發布相當於地區報紙扣除額的官方公告,

b) 在市中心發布的報紙和互聯網新聞網站上,官方公告在違規期間被切斷,

成形 應用。

出版權的終止

文章113- (一)在本條例範圍內;

a) 出版權在中止出版權決定通知之日起 6 個月內未恢復出版權的報紙或互聯網新聞網站,

b) 被法律授權的當局在一年內停刊超過 1 個月的報紙,以及被封鎖訪問的互聯網新聞網站,

c) 在一個日曆年中連續或間歇中斷出版超過 3 天的報紙,齋月和宰牲節除外,

ç) 其內容在一個日曆年內連續或間歇無法訪問超過 7 天的互聯網新聞網站,由於其故障或整改,

d) 與發布官方公告有關但未在一個日曆年內向機構提供第 10 期印刷版的日報,

e) 與發布官方公告有關但未在日曆年內向機構交付第 5 期印刷版的非日報,

f) 交付給機構的印刷版和電子版的報紙或雜誌不切實際且具有誤導性,或者未在同一天出版的問題後來出版,

g) 名稱或域名 26  違反文章中的程序和原則而更改它的報紙或互聯網新聞網站,

ğ) 阻止控制委員會控制的報紙或互聯網新聞網站,如果阻止行為導致最終司法判決定罪,

h) 暫停出版或在同一日曆年內多次合併 2 期或在一期中收錄多期的期刊,

ı) 在機構之前進行的交易或提交的報表和文件 26/9/2004 根據土耳其刑法第 5237 號和特別刑法構成犯罪的期刊,

i) 以簽名形式通知機構放棄出版權的期刊,

j) 發現違反第 63 條的互聯網新聞網站,

官方的 發布廣告和廣告的權利到期。

發布製裁權的例外情況

文章114- (1) 土耳其刑法第 5237 條中違反憲法秩序和該秩序的運作的罪行,由於期刊的內容與官方公告的發布或特權自然人或法人的行為有關,大多數他們的合作夥伴,或法律實體的代表,如果有的話,或 12/4/1991 如果因第 3713 號反恐法第 195 號範圍內的罪行而被提起刑事訴訟,有權在不超過第 49 條規定的期限內發布官方公告和廣告根據總局的提議,第 XNUMX 號法律由董事會終止。 根據本款採取行動不構成再加工的障礙。 根據提起訴訟的結果,決定終止依據本條例的規定編造、刊發或者刊登官方公告、廣告的權利。

(2) 如果在第 5 款規定的罪行範圍內對知識工作者工作人員中宣布的任何人提起刑事訴訟,該人或這些人應經機構書面通知,被解僱的最低限度人員自通知之日起XNUMX個工作日內向期刊發出書面通知的收件人。 否則,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暫停有關期刊的出版權。

反對總局的決定

文章115- (一)接到總局決定通知的報紙或互聯網新聞網站,可在1個工作日內向董事會提出申訴。 在計算期間時,以收到機構記錄異議函的日期為依據。

(2) 如果董事會認為異議合理,則將文件發送給總局以採取必要措施。

(三)如對總局的決定無異議或逾期無異議或最終異議未獲董事會採納,則該決定為最終決定。

(4) 報紙或互聯網新聞網站必須對對其作出的決定提出異議,並針對總局的每項決定提出單獨的文章。

(5) 本條規定的期限從決定通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開始。

第八部分

雜項和最終條款

機構佣金率

文章116- (1) 官方公告和廣告以及特別廣告和廣告適用的佣金率為15%。

州長的中介作用

文章117- (一)在經會員大會決定不屬於本局管轄範圍的地方進行的公示交易,由省長適用本條例有關規定辦理。

廢除監管

文章118- (1) 5/10/2016 在官方公報上發布的日期為 29848 的官方公告和廣告以及發布它們的期刊規定已被廢除。

小隊例外

暫行第 1 條- (一)本條例第1條 NCI 本條第二款的規定,對於配偶而言 1/1/2023 它不適用於在日期之前通過 LANBİS 通知機構的意見工作者。

出版權

暫行第 2 條- (一)有權刊登公示的報紙不履行本條例規定的,暫停其刊登權。

過渡性規定

暫行第 3 條- (一)在本條例規定施行前,被第一百一十八條廢止的條例有關規定繼續適用。

關於刊登官方廣告的報紙互聯網新聞網站的過渡規定

暫行第 4 條- (1) 在本條例發布之前有權發布官方公告的報紙向管理局通知的互聯網新聞網站, 31/3/2023 如果他們滿足本條例關於一般和互聯網新聞網站的規定,不包括最低流量要求,他們將能夠根據配額名額從 1 年 4 月 2023 日之後在互聯網新聞網站上發布的官方公告中受益, 無需等待期。 然而, 30/9/2023 發布不符合最低流量要求的互聯網新聞網站官方廣告的權利

(二)根據第一款的規定,獲得正式公告發布權的互聯網新聞網站,不適用附加指標的2個月期限。

(三)依照第一款規定有權刊登公示的互聯網新聞網站,轉播權和公示廣告發布權在3年內發生轉讓或者域名被註銷的,其刊登公示廣告的權利終止。變了。

(4) 在本條例發布之前有權發布官方公告的報紙向管理局通知的互聯網新聞網站, 31/3/2023 如果他們在正式廣告發布之前簽署了申請,他們將被列入期刊列表中僅涉及可以放置正式廣告的互聯網新聞站點的部分,而無需等待期。

關於報紙互聯網新聞網站的過渡性規定,這些網站需要等待一段時間才能獲得發布官方廣告的權利。

暫行第 5 條- (1) 報紙在本條例發布日期之前通知管理局的互聯網新聞網站,需要等待期才能獲得發布正式公告的權利,必須在 60 天內提交簽署的申請最遲自報刊完成等待期並獲得正式公告權的決定通知之日起,在完全履行本條例有關互聯網新聞網站規定的前提下,享受官方公告將根據配額名額在互聯網新聞網站上發布,不受等待期的限制。

(三)依照第一款規定有權刊登公示的互聯網新聞網站,轉播權和公示廣告發布權在2年內發生轉讓或者域名被註銷的,其刊登公示廣告的權利終止。變了。

關於刊登官方廣告的報刊雜誌互聯網新聞網站的過渡規定

暫行第 6 條- (1) 屬於有權刊登官方廣告的報刊雜誌的互聯網新聞網站; 31/3/2023 如果他們完成了本條例關於僅播放官方廣告的互聯網新聞網站的規定,如果他們在申請日期之前提交了簽名的申請,他們將被列入僅允許的期刊列表部分1 年 4 月 2023 日之後的官方廣告,無需等待期。

文章119- (1) 本條例;

a) 第一部分的第一部分,20、26、31、94、118、119和120 NCI 附暫行第1條、暫行第3條、暫行第4條、暫行第6條  在文章發表之日,

b) 第二十九條第二款(a)項 1/7/2023 在,

c) 第 28 條 1/1/2024 在,

ç) 其他規定 1/4/2023 在,

 它進入。

執行

文章120- (一)本規定由報刊廣告機構總經理執行。

關於修改電子環境下購買和分發官方公告和廣告的規定的規定

文章1- 於 12 年 1 月 2017 日在第 29946 號官方公報上發布的《以電子方式接收和分發官方公告和廣告的條例》第 4 條第一款第 (b)、(f) 和 (ğ) 項已被修改如下。

“b) İLANBİS(廣告信息系統):從廣告商那里以電子方式接收官方公告和廣告的信息系統,它們在期刊上的分發,以及關於大會對期刊施加的資格和職責的程序該機構,

“f) 期刊:與發布官方公告和廣告有關的報紙、雜誌和互聯網新聞網站,”

“ğ) 發布說明:ILANBIS 界面,其中有關發佈公告和廣告的信息,除了官方公告的範圍,以及規定其發布的名稱、編號和法律、總統令和條例的條款、地點和次數並根據哪些立法處理髮送給管理局的官方公告,”

文章2- 將同條例第七條第一款中的“在附件二中”改為“在附件二和附件三中”,“考慮到他的指示”改為“按照他的指示” .

文章3- 將同條例第八條第一款中的“部長會議決定”修改為“總統決定決定”。

文章4- 對該條例第十二條第二款、第三款作如下修改。

“(2)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通過 LANBIS 發送的官方廣告必須在土耳其各地的普通報紙和互聯網新聞網站上展示。

(三)期刊必須按時刊登正式公告。 未按時發布的官方公告和廣告,以及未在普通版中發布或在土耳其全境展示的官方公告的責任屬於相關期刊。

文章5- 對該條例第十三條第二款、第四款作如下修改。

“(2) 私人公告和廣告,除本機構負責的官方公告和廣告外,根據意願在本機構網站期刊列表中的報紙、雜誌或互聯網新聞網站上發布的廣告商。”

“(4) 雖然是官方公告,但如果廣告商更喜歡報紙或互聯網新聞網站、頁面、專欄或位置,或者要求特殊排版、安排和圖形,則在共和國總統確定的現行官方公告價格關稅中,適用第三款規定的特別公告和廣告費率,但不得低於規定的欄目厘米數或單價。”

文章6- 將同條例第十四條第三款中的“印前及印刷過程”修改為“印刷或印前及這些過程”。

文章7- 將同條例第十六條第一款中的“由部長會議決定”修改為“由總統決定”,並將“關於發布官方公告和廣告及期刊的規定”修改為“由總統決定”。修改為《公示廣告條例》。

文章8- 將同條例的附件1、附件2修改為附件,增加同條例的附件3。

文章9- 本條例於 1 年 4 月 2023 日生效。

文章10- 本條例規定由新聞廣告機構總經理執行。

電子環境下公示、廣告收發條例修改條例

文章1- 於 12 年 1 月 2017 日在第 29946 號官方公報上發布的《以電子方式接收和分發官方公告和廣告的條例》第 4 條第一款第 (b)、(f) 和 (ğ) 項已被修改如下。

“b) İLANBİS(廣告信息系統):從廣告商那里以電子方式接收官方公告和廣告的信息系統,它們在期刊上的分發,以及關於大會對期刊施加的資格和職責的程序該機構,

“f) 期刊:與發布官方公告和廣告有關的報紙、雜誌和互聯網新聞網站,”

“ğ) 發布說明:ILANBIS 界面,其中有關發佈公告和廣告的信息,除了官方公告的範圍,以及規定其發布的名稱、編號和法律、總統令和條例的條款、地點和次數並根據哪些立法處理髮送給管理局的官方公告,”

文章2- 將同條例第七條第一款中的“在附件二中”改為“在附件二和附件三中”,“考慮到他的指示”改為“按照他的指示” .

文章3- 將同條例第八條第一款中的“部長會議決定”修改為“總統決定決定”。

文章4- 對該條例第十二條第二款、第三款作如下修改。

“(2)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通過 LANBIS 發送的官方廣告必須在土耳其各地的普通報紙和互聯網新聞網站上展示。

(三)期刊必須按時刊登正式公告。 未按時發布的官方公告和廣告,以及未在普通版中發布或在土耳其全境展示的官方公告的責任屬於相關期刊。

文章5- 對該條例第十三條第二款、第四款作如下修改。

“(2) 私人公告和廣告,除本機構負責的官方公告和廣告外,根據意願在本機構網站期刊列表中的報紙、雜誌或互聯網新聞網站上發布的廣告商。”

“(4) 雖然是官方公告,但如果廣告商更喜歡報紙或互聯網新聞網站、頁面、專欄或位置,或者要求特殊排版、安排和圖形,則在共和國總統確定的現行官方公告價格關稅中,適用第三款規定的特別公告和廣告費率,但不得低於規定的欄目厘米數或單價。”

文章6- 將同條例第十四條第三款中的“印前及印刷過程”修改為“印刷或印前及這些過程”。

文章7- 將同條例第十六條第一款中的“由部長會議決定”修改為“由總統決定”,並將“關於發布官方公告和廣告及期刊的規定”修改為“由總統決定”。修改為《公示廣告條例》。

文章8- 將同條例的附件1、附件2修改為附件,增加同條例的附件3。

文章9- 本條例於 1 年 4 月 2023 日生效。

文章10- 本條例規定由新聞廣告機構總經理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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