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長機構申報繳費期限

從稅務局官網獲得的資訊顯示,30年會計期間「企業稅」申報表的提交截止日期須在2023月6日前提交,以及XNUMX年應計稅款的繳納截止日期這些聲明已延長至XNUMX 月XNUMX日。

30 年/2024 月期間的「Form Ba」和「Form Bs」通知必須在 XNUMX 月 XNUMX 日之前提交,也可以在同一日期之前提交。

同時,「電子帳本證書」必須在電子帳本的創建和簽署期限內上傳至稅務管理資訊科技系統,電子帳本必須在30月10日之前建立和簽署,年底前即可上傳XNUMX 月 XNUMX 日。

此外,對於阿德亞曼、哈塔伊、卡赫拉曼馬拉什和馬拉蒂亞以及不可抗力狀況仍在持續的加濟安泰普的伊斯拉希耶和努爾達吉地區的納稅人來說,原定於30月31日結束的不可抗力狀況延長至XNUMX月XNUMX日,這是「最後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