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何地方都沒有雷達

雷達無處不在。 高速公路上的雷達警告標誌開始根據新出版的內政部拆除。
在某些地區,雷達工具對駕駛員進行檢查的速度限制,在不停止車輛罰款的情況下,發送到他們的地址。
埃迪爾內警察局長傑米爾傑蘭,根據發生在沒有雷達警示標誌和警察的區域調查,死亡或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經常指出,“我們不再開車在任何時候看到的雷達信號。 雷達警示牌已被刪除。 我們的司機會慢慢地躲避雷達探測雷達只見警示標誌。 在那裡有沒有警察隊伍超速造成事故區域。 因此,為了增加驅動器和為了避免應用程序使用的測速點雷達預警雷達速度控制面板上的風險違規被終止。 有可能是雷達應用的任何地方。 司機到處都將使用的交通規則適當的方式與我趕上了雷達的思想“。

 

資料來源: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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