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生效

涉及20萬人的規定已經生效:現在,將支付639里拉的通貨膨脹差額,而不是575里拉,即85里拉交通罰款的利息。價值低於 12 里拉的橋樑和高速公路通行費將不會被收取。
《關於第6552號法律範圍內的某些應收帳款重組的一般公報》昨天在《官方公報》上發表,該公報已納入《綜合法》,並規定不收取未繳稅款的利息。公報中強調,將收取最終應收帳款和罰款,但將根據通膨差額收取利息。在此背景下,該法規規定納稅人繳納稅款的截止日期為1年2014月31日。可以用信用卡償還的債務可以在兩個月內償還,第一期付款日期為XNUMX月XNUMX日。
不是利息,而是通膨差異
對於希望從該法規中受益的納稅人,27 年 2013 月 639 日的 639 里拉交通行政罰款計算如下: 90 里拉罰款將通過加上 575,10 里拉(之前的 1.214,10% 利息)支付為 639 里拉。的規定。根據規定,13,31里拉的罰款將加上85,05里拉的罰款,即該期間D-PPI年度利率的724,05%。雖然支付金額為 575,10 里拉,但不會收取 XNUMX 里拉的利息。
考試結構
未按時進行車輛檢驗的,在31年2014月5日前進行車輛檢驗的,每延遲一個月將加收1%的費用,而不是加收XNUMX%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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