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路線與公共交通網絡集成

自行車道將與城市公共交通網絡整合:確定了確保在城市道路上使用自行車交通的程序和原則,以及規劃、設計、建造和運營自行車道、自行車站和自行車停車區。

環境與都市化部《都市道路自行車道、自行車站及自行車停車區設計與建設規定》在官方公報上公佈後生效。

該條例規定了在城市道路上使用自行車交通以及自行車道、自行車站、自行車停放區的規劃、設計、建造和運作的程序和原則。

根據規定,自行車道主要在地形適宜的地方建設,滿足使用者的出行需求,確保交通流系統內交叉路口、路口的安全通行,設計形成連接交通點和定居點中心區域的網路。

在設計自行車道和網路時,會優先選擇最適合騎乘的路線。 自行車道網路將按照最少數量的交叉路口、城市家具、景觀元素和建築地塊進行劃分,並根據道路的連續性進行建設,確保騎行者可以不間斷地從起點到達目的地。

自行車道網路的設計將確保騎車者在道路交叉口對其他車輛清晰可見,同時考慮到交通等級。 自行車道將根據停車能見度距離進行調整,為騎乘者在遇到意外情況時提供停車所需的反應和煞車距離。

自行車道設計時,優先考慮單向車道和有車流量的單向車道,但在有足夠寬度和號誌系統的情況下,也可設置雙向車道。

  • 它將連接到公共交通網絡

為了使自行車用於交通目的,授權機構將確保規劃的自行車道得到整合,以連接地鐵、火車、巴士、渡輪和類似的公共交通網絡。

在公共交通方面,配備自行車運輸設備的公車將按照相關管理部門確定的路線和數量使用,並對公車司機進行必要的培訓和資訊。 帶有自行車運輸設備的公車將主要在高山和交通繁忙的道路上使用。

城市軌道運輸兼容自行車使用,在有關主管部門意見的框架內實施,乘客密度大的時段在每日限流以內,其他時段不限流。

城市海上交通相容自行車使用,在相關部門批准的範圍內實施,乘客密度大的時段在每日限流範圍內實施,其他時段不限流。

考慮到自行車的數量和重量,在相關管理部門的負責下,在公共交通中使用具有國家或國際認證的自行車承載裝置。

  • 道路將是藍色的

自行車道將塗上持久的藍色油漆。 將在自行車道網路上創建交通標誌、標記和信號系統,以確保安全並與整個城市的交通系統相容。

自行車道網路上將建置充足的停車站和停車位,滿足自行車使用者的需求。

如果大學校園建造自行車道,宿舍和教學大樓將被設計成相互連接,並在宿舍和教學大樓內建立足以滿足需求的自行車停車場。

在新住區規劃中,適合自行車道的城市道路的道路寬度將根據土地所有權模式和地理特徵,增加「TS 9826」標準中規定的最小自行車道寬度來規劃。

在自行車道和自行車道路線上的高速公路的交匯點,將根據大都市 UKOME 委員會的決定以及各城市的決定,制定和實施至少 1/500 比例的道路項目。其他直轄市的市議會根據省、區交通委員會的決定。

每條自行車道的路線都會有一個名稱或代碼。 一般情況下,自行車道會規劃在行駛方向道路右側的道路平台和人行道之間。

  • 在單向道路上,位於道路右側

自行車道位於道路右側,單向道路上與機動車交通方向相同,雙向道路位於道路右側,雙向道路上位於道路兩側與機動車通行方向相同的單行道,在無法做到這一點的地方,在道路一側設置雙向道,並按照尺寸要求進行設計。

自行車道也將供殘障人士使用且在限速範圍內的車輛使用。

保護區、保護區內的規劃和實施,依照《文化和自然資產保護法》的規定進行。 除保護區規劃另有規定外,適用本條例的規定。

如果在人行道上設置自行車道,則不包括自行車道的人行道寬度將滿足「TS 12576」中的最低條件。

根據需要,建造騎乘者安全停放自行車、有照明、不受天氣影響、不受機動車交通影響、可集中停放自行車的車站和自行車停放區,並符合“TS 11782”標準須在自行車停放處使用。

自行車站和自行車停車區的設計應不妨礙車輛和行人交通、靠近自行車道、顯眼且安全防盜。 此外,還將建立一些自行車站和自行車停車位,以滿足城市景點可能出現的需求密度。

  • 訊息標誌和標誌

自行車站和自行車停車區將在遠處可見,並且這些區域將用資訊標誌和標誌來識別。 此外,通往車站和停車場的通道將沒有陡峭的坡道和樓梯。

自行車站和自行車停車區將建在公共交通網絡最便利的地點,以確保與公共交通車輛、軌道系統、海上交通和城際交通樞紐的方便銜接。

長期使用自行車站和自行車停車區的,按照相關管理部門的要求,將自行車停車區設定為有遮蓋的。

自行車站和自行車停車位設有自行車鎖機構,確保自行車按一定順序牢固鎖定和固定,並設計成可以輕鬆地將自行車放入停車位和從停車位取出。

自行車停車設備能夠抵抗衝擊和天氣條件。 自行車站和停車位將設計成垂直於道路或成一定角度、單排、兩排、圓形或半圓形,如圖所示,取決於空間的可用性。

  • 自行車將以45度角放置在道路上

自行車停車區與道路成一排單排,自行車與道路成45度角放置,停車帶寬度為1,35米,兩輛自行車之間的水平距離為0,85米。

在全圓形或半圓形自行車停車區,自行車將圍繞樹或桿排列。 懸浮式自行車停車區,自行車將靠牆半垂直停放。

也可以設計符合國家或國際標準或經相關市政府認證的自行車停車位。

自行車道的設計和照明將考慮到夜間安全和駕駛舒適性,至少要符合法規中的數值,並且不會將光線反射到騎車人的臉上。

自行車道建設實施的徵收程序,依照徵收法的規定辦理。 自行車道、自行車營運和停車站的維護、修理、檢查和保全工作屬於相關市政府,在不違反大都會法和市政法規定的情況下,站的運作將進行或外包由相關市政府負責。

本條例自施行之日起,現有自行車道將在五年內符合本條例的規定。

成為第一個發表評論的人

留下回應

您的電子郵件地址將不會被發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