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客運公共服務責任的延伸

改變提供公共服務
改變提供公共服務

TCDD Taşımacılık A.Ş 履行的公共服務義務的有效期原定為 1 年 2018 月 31 日,現已延長至 2020 年 XNUMX 月 XNUMX 日。

該法規於 10 年 2019 月 30741 日星期三在第 XNUMX 號官方公報上發布並由總統雷傑普·塔伊普·埃爾多安簽署後生效;

決定根據第6461號土耳其鐵路運輸自由化法第8條的規定,實施所附的《修訂鐵路客運公共服務義務條例的條例》。

關於修改《鐵路旅客運輸公共服務義務條例》的規定

文章1- 《鐵路客運公共服務義務條例》第 4 條第 7 款中的“部長會議”一詞已隨 2016 年 2016 月 9005 日、編號 1/XNUMX 的部長會議決定生效。改為“總統”。

文章2- 該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二)項中的“交通、海事和交通部長”一詞是指“交通和基礎設施部長”,“交通、海事和交通部長”一詞是指“交通、海事和交通部長”。 (c) 項中的意思是“交通和基礎設施部”。 ”已更改。

文章3- 該條例第四條第五款中的“部長會議”改為“總統”。

文章4- 該條例暫行第一條第一款中的“1年1月5日”修改為“2018年31月12日”。

文章5- 該條例第十一條第一款中的“部長會議”改為“總統”。

文章6- 本法規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文章7- 本條例的規定由總統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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