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亞洲和歐洲尤為突出的高速列車系統,無論是在票價還是“門到門”總旅行時間方面,都已達到與航空旅行正面競爭的地步。
雖然乘飛機出行本身看起來速度更快,但由於機場位於城外,加上安檢、行李托運等手續延長了登機時間,導致在兩個短途地點之間選擇出行方式受到青睞鐵路或公路。
此外,火車站普遍位於市中心,也是促使乘客選擇該方向的另一個因素。
對於長達 500 公里的距離,高鐵比飛機具有巨大的時間優勢。
高鐵和飛機之間的鬥爭仍在持續500至1000公里的距離。
對於超過 1.000 公里的距離,乘坐飛機旅行在時間上提供了更合理的機會。
彭博社進行的一項研究顯示了這場競爭已經達到的水平。
例如,如果您選擇乘坐高速火車往返於倫敦和巴黎之間,即使您多花一點錢,您也有機會比乘飛機更快地到達目的地。
每年使用該線路的乘客量已超過10萬人次。
正如其他一些例子所示,儘管總旅行時間幾乎相同,但高速列車可以為乘客提供價格優勢。
來源: 航空公司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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