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對農村發展的支持

加大對農村發展的支持
加大對農村發展的支持

《關於修改關於支持農村發展支持範圍內以農業為基礎的經濟投資的公報》和《關於修改關於支持農村發展支持範圍內的農村經濟基礎設施投資的公報》的公報在政府公報上發表並簽訂力量。

根據《關於支持農業經濟投資的公報》,新設施申請的基於贈款(不含增值稅)的項目金額上限從 5 萬里拉增加到 7 萬里拉。 對於完成部分投資的申請,金額從 3,5 萬里拉增加到 5 萬里拉,對於產能增加和技術更新和/或現代化的申請,金額從 3 萬里拉增加到 4 萬里拉。

根據《關於支持農村經濟基礎設施投資的公報》,申請機械設備採購支持的項目金額上限從 300 萬里拉提高到 500 萬里拉,不含增值稅在業務計劃A的範圍內。 商業計劃涵蓋 5-500 里拉贈款的 50%。

對於 B 業務計劃範圍內的投資問題申請,基於贈款的項目金額上限從 600 萬里拉增加到 1 萬里拉,不含增值稅。

在 B 業務計劃的範圍內,技術更新和/或現代化的應用得到小型家族企業產能增加的支持,這些小型家族企業擁有最多 5 英畝的農業用地,在植物生產企業中開展農業活動,小型家族企業畜牧業企業存欄牛 50 頭或羊 300 頭以下。

對於在商業計劃A範圍內提出的申請,申請人在投資地居住的義務已被取消。

智能農業應用中的施肥(灌溉施肥)解決方案被納入支持範圍。

此外,在確定各省投資預算時,在係數計算中增加了是否屬於都市農業行動計劃範圍的標準。

申請將在與相關公報相關的當前申請指南發布後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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